轰非法集会判决大开政改倒车
民间组织促首相道歉支付罚款
吉隆坡地庭昨天判决16名参与2009年反内安法令万人游行的集会者有罪的举动,引起民间组织的批评。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呼吁首相纳吉公开道歉,并支付被告罚款。
而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强调,它对昨天裁决感到十分失望和担忧,而且此无疑让首相纳吉转型计划开倒车。
“它完全违背政府废除内安法令,修改警察法令第27条文,允许无需准证就集会的做法。”
吉隆坡地庭法官艾努沙林昨天判决,16名参与2009年8月1日“反对内安法令游行”的集会人士非法集会罪名成立。
而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强调,它对昨天裁决感到十分失望和担忧,而且此无疑让首相纳吉转型计划开倒车。
“它完全违背政府废除内安法令,修改警察法令第27条文,允许无需准证就集会的做法。”
被判监禁一天罚款两千
吉隆坡地庭法官艾努沙林昨天判决,16名参与2009年8月1日“反对内安法令游行”的集会人士非法集会罪名成立。
法官较后更判处其中出席审讯的11名被告监禁1天,以及罚款2000令吉,或以监禁1周代替。不过,法官允许暂缓监禁处分以便上诉。
缺庭五人3月21日下判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在今天文告指出,11名被告昨天下午4点,在缴付罚款之后,全数已获得释放。
它补充,昨天请假缺庭的两名被告是哈雅迪阿都(Hayati Abdul Samad)和沙扎慕阿兹(Syaza Muaz Shaharudin),前者母亲昨天去世,而后者必须照顾病重母亲因此无法出庭。而其他3名无故缺庭的被告是祖西菲利(Zulsifli Kama Kutty)、莫哈末苏克里(Mohd Sukri Mohd Sirat)和诺拉占(Norazam Sakib)。
他们必须另外在3月21日出庭聆听判决。
沦人权发展黑色里程碑
该联盟强调,16名被告都是无辜的,因为警方在集会开始之前,就以他们将参加集会的假设,把他们逮捕,并且援引警察法令第27(5)(a)条文的非法集会罪名来起诉他们。
它也认为,法官未能掌握辩方的抗辩论点。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表示,这次判决是马来西亚人权发展的一项黑色里程碑,因为法庭拒绝考虑宪赋和平集会权利的论点,反而采信了技术理由。
“16人在延扣时,已经在牢里待了3天。”
敦促纳吉兑现政改承诺
另一方面,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促请首相纳吉兑现其政治开放诺言,并且以具体行动来证明他的诚意,即公开道歉,并且拨款代被告缴付罚款。
“我们促请纳吉政府兑现承诺,勿再罔顾高涨的民间民主意识,应公开向16名人权份子道歉,支付他们的3万2000元罚款,立即将民主改革列入国会议程。”
纳吉的政改只闻楼梯响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廖国华在今天文告指出,首相纳吉于2011年9月15日宣布即将废除诸项恶法后,同年底推出条件严苛的“和平集会法”。
此外,总检察署日前更继续以参与非法集会和威胁公共安全为由,提控16位参加2009年反对内安法令大集会的人权分子。
廖国华因此认为,此证纳吉所谓政治改革,不过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政府虽然宣称允许集会自由,但实际上并未展现尊重国人宪赋集会自由的权利”。
人民开始怀疑政府公信
“我们认为,在916前夕宣布小开放后,纳吉政府有充裕时间撤销所有与非法集会有关的提控,承认恶法压迫人民的弊端,并予以纠正,展现其推动改革的政治决心。”
“然而,他既未指示总检察署撤销针对16人不公不义的控诉,在民主改革议程上不断拖延时间,国人已开始怀疑其公信力与施政能力。”
赞扬网民自主发起筹款
廖国华补充,他们也高度赞扬网民自主发起筹款运动,在短短时间内为16名人权分子筹获1万2000令吉。
“这凸显公民社会各族人士相互扶持,共同维护公民政治权利的高尚情操。”
“这种互助友爱雪中送炭的精神,在在告诉滥用公权力妨害民间自由的当政者,人民将坚决成为人权运动者的后盾,公民社会将无畏无惧,戮力批判恶法,共同实现美好的民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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