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45分更新

联邦法院今日发出准令,允许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挑战政府声称本身拥有“管理权”(management prerogatives),可以控制选区拨款分配的说辞。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为首的联邦法院5司,一致决定发出准令。其他承审法官为东马大法官里察马兰尊、哈山拉、沙里雅迪及阿都哈密。

这也是史上首次有代议士因政府拒绝发放选区拨款给在野党议员,而入禀起诉政府。

总检察署是在高庭审讯中,提出行政机构按拥有“管理权”,决定是不是要通过人民代议士分配选区拨款,以反对再也古玛的入禀申请。

安美嘉:这是重要的问题

联邦法院现在将裁决行政机构是否拥有这项所谓的“管理权”,然后决定是否要发出准令给再也古玛,让他重回高庭挑战选区拨款不公的案件。

NONE 再也古玛代表律师安美嘉(右图左)受询时就表示,“此案目前还在申请准令阶段,这是一小步,但是对审讯来说是重要的问题”。

再也古玛是在2010年尾入禀司法检讨诉讼,并在去2月取得初步胜利,获高庭发出准令以聆审此案。

惟上诉庭在8个月后批准总检察署的上诉,推翻有关准令。

绕过反对党议员拨款选区

反对党一直都批评中央政府通过首相署执行和协调组或国阵协调官分配选区拨款,完全绕过反对党人民代议士。

因此,再也古玛的案件将是一个“判例案件”,将会影响其他反对党国会议员和该地选民的权利。

再也古玛是点名首相署执行和协调组、霹雳州联邦发展局总监和中央政府作为答辩人。

他声称自上任三年以来,就不曾获得任何拨款,反之其他的国阵议员却完全没有面对这项问题。

他也要求答辩人解释本身发放特别选区拨款的权力,以及阐明自2008年开始的拨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