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大马原子能执照局总监拉惹阿都阿兹之前否认已发出入口稀土准证予莱纳斯公司,但是阿都阿兹向法庭提呈的宣誓书却自揭,该局早在今年1月30日批准稀土厂的临时营运执照,还一并批准另外2张执照供入口原料及临时储存废料。

上述2张准证,分别是E级执照(入口)及G级执照(弃置前储存),皆按照1986年原子能执照局根据辐射保护(准证)条例下批准。

虽然原能局已批准这3张执照,但是仍未交到莱纳斯的手上。

欲确保莱纳斯符合安全

根据这份志期本月3日的6页宣誓书,阿都阿兹解释,原能局发出上述2张执照的原因,旨在让该局评估及确认,莱纳斯从澳洲入口原料及废料弃置前储存的程序符合安全范畴。

“除此,这也可以确保莱纳斯纠正及改善,在入口及临时储存(事宜)上,所有与安全环节有关的议题。”

“这也可让原能局执法单位确认,有关莱纳斯宣布的安全范畴(是否属实)。”

格宾10名村民早前入禀法庭,要求检讨莱纳斯公司1月尾获批临时营运执照的决定。承审法官罗哈于上月20日,谕令原能局透过宣誓书解释,其发给临时营运执照的范畴。

阿都阿兹表示,该局发出的临时营运执照,允许莱纳斯生产、提炼(process)、控制(possess)、拥有、营运、储存辐射原料。

三大理由批准临时执照

原能局发出的临时营运执照,也叫做“A级执照”(制造--营时营运阶段)。

原能局是基于以下3原因批准临时营运执照 :

(一)给予原能局一个机会,评估及确认莱纳斯作业符合原子能执照法令及如莱纳斯宣称般安全。

(二)确保莱纳斯在执法过程中,纠正及改善所有有关安全议题。

(三)在临时营运准证期间创造一个环境及放射学的基准数据,作为批准下一个执照阶段,即全面营运执照的考量。

否认批准莱纳斯运原料

阿都阿兹曾于2月16日举行的一场媒体汇报会上,否认莱纳斯已经开始准备运进稀土原料。

“虽然原子能执照局在1月30日的会议,批准附带条件的(临时营运)执照,但仍未真正发出执照。我将会做这件事(发出执照)。”

“虽然很多人说,莱纳斯已经开始准备运进(稀土)原料,不是,那不是正确的。”

“我们还没发出任何(进口)准证,因为还未发出执照,因此他们不准运进任何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