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50分更新

 
针对国会选改特委会向国会提呈的最终报告,律师公会认为,该报告不完整,不足以为马来西亚带来公平和自由选举。

它也点出四大报告问题,最重大者是未能有效清理选民册。其他三项问题包括:选委会无心改革、建议缺少时限或细节,以及未纳入“少数派报告”。

 

警不会重蹈2.0集会覆辙

NONE 此外,针对净选盟2.0择定4月28日举行3.0集会的决定,律师公会表示,宪法赋予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因此他尊重净选盟3.0集会的举行。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右图)补充,同样的,土著权威组织也有权举行和平集会。

林志伟表示,他相信警方不会重复净选盟2.0集会的错误,并协助净选盟3.0集会顺利举行。

援引声援安华集会为前例

林志伟在今天文告指出,根据他的研究,2011年和平集会法仍未正式落实。

“无论如何,警方既然曾允许(声援)安华109游行在法庭临近举行,则他没有理由不允许净选盟3.0集会独立广场举行。”

林志伟表示,大马人过去已展现,他们有能力在和平的情况下举行集会。

他也透露,律师公会在3.0集会当天,将派出观察队伍以及法律援助队伍。

 
错失广泛全面改革的机会

就国会选改特委会最终报告,林志伟在另一份较早的文告表示,特委会报告应该突出大马选举体系的弱点,确认其他国家的最佳操作方式,建议落实最适当的解决方案。

虽然律师公会认为,特委会的22项建议中,有部分是正面而且方向正确,但特委会却错失了提出广泛而全面的建议,以满足马来西亚人民对公平和自由选举的渴望。

无法让人相信选民册干净

林志伟指出,报告最大的弱点在于,无法有效处理选民册问题。

他说明,选民册舞弊问题是净选盟2.0集会的最直接和关键的原因,但特委会提出的建议却无法让人相信选民册的可靠性。

“不但选民册增加新选民的系统必须免于舞弊,现有的选民册也需要清理,因为其中累积了众多错误的资料。”

MIMOS稽查仅有名无实

林志伟指出,特委会通过MIMOS稽查选民册的做法是有名无实的,因为它只使用了十分有限的参数。

他强调,选民册亟需更深入和广泛的稽查,如印度逐户访查确认选民册资料的做法。

他指出,特委会中期报告曾承认选民册拥有严重问题,并建议设立皇家委员会来调查沙巴的问题。

选委会无心落实选举改革

林志伟也遗憾,特委会报告并没有处理选举委员会无心推动选举改革的问题。选委会之前拒绝了特委会中期报告提出10项建议的6项。

他补充,报告在设定时限和细节方面,也有所缺失,例如22项建议中只有3项设定了3个月期限;另有9项建议没有提供时间表;对公平使用媒体的建议,没有提出细节或落实政策。

特委会报告缺乏多元观点

林志伟也表示,国会议长拒绝将“少数派报告”纳入特委会报告的做法,也令人遗憾。

他指出,其他共和联邦国家的特委会通常都会接纳“少数派报告”,而“议长拒绝纳入,说明特委会最终报告无法反映特委会内部的多元观点”。

律师公会敦促首相纳吉关注特委会报告的弱点,并且发挥政治意志,在来届大选之前,全面清理选民册的问题,同时全面落实特委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