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将呈槟威地方选举法
立法后兴讼强制选委会执行
争取恢复自60年代被废止的地方选举有了新突破,槟州民联政府准备在4月30日开始召开的州议会中提呈《槟岛与威省地方选举法案》,为入禀法庭强制选委会举行选举铺路。
不仅如此,法令规定,立法18个月内必须举行第一个地方选举。
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是今天召开记者会,受询时透露上述消息。
根据曹观友,《槟威地方选举法案》主要以《1960年地方选举法令》为蓝本,法令将规定立法后18个月内必须举行第一次选举,而选举是每三年一次。
不仅如此,法令规定,立法18个月内必须举行第一个地方选举。
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是今天召开记者会,受询时透露上述消息。
三年一次选约50名议员
根据曹观友,《槟威地方选举法案》主要以《1960年地方选举法令》为蓝本,法令将规定立法后18个月内必须举行第一次选举,而选举是每三年一次。
目前,槟城共有40个州议席及只有两个地方政府,即槟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
曹观友表示,每个市议会届时须选出不超过50名市议员,包括市长在内。市长会从众市议员当中遴选而来,而非采纳直选制度。
“目前,一个市政局最多有24名市议员。我们不希望,市议员管辖的地区与州议员重叠或相同规模。所以,法令尝试让每个州议席有大约两名市议员。”
法律顾问准英文版法案
曹观友(左图)表示,由于宪法赋权州政府管辖地方政府事务,尽管有者持不同观点,但槟政府是依据此来制定一个州级的法案。
“草拟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我们准备进入公开给公众过目的阶段。法律顾问已经批准英文版的法案,我们在翻译成国语。”
此外,他披露,槟政府在提呈法案前会主办公共论坛,邀请主讲人分享观点及设立平台给民众提供反馈。
“立法后,我们倒要看选委会是否愿意主办选举?因为我国法律规定,选委会是唯一可以举行选举的机构。”
寻求法院宣判是否违宪
无论如何,曹观友表示,槟政府接下来会入禀法庭,寻求司法审核《槟威地方选举法案》是否符合宪法。
“此外,我们当然也会要求发出庭令,勒令选委会为我们举行选举。”
“槟政府不想与中央政府对抗,我们一起交由法庭决定好了。当然,如果我们败诉,一切就结束了。”
他受询时表示,槟政府已经宪报豁免遵从宣布取消地方选举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文,而提呈《槟威地方选举法案》则是承接举动。
本月中展示槟交通蓝图
另一方面,槟州政府在下周一举行的地方政府论坛中,将要求顾问公司向出席的非政府组织代表等汇报“槟州交通大蓝图”,包括被纳入其中的3项道路与海底隧道工程的内容。
曹观友表示,“槟州交通大蓝图”将涵盖建路、改善公共交通及政策三个层面的规划,同时把政府的权限及财务因素纳入考量。
他说,预计在5月完成的“槟州交通大蓝图”已提呈给槟州行政议会及两个市局过目,接下来4月中会在各购物中心展示收集民意。
“槟政府一直采取开放的态度,通过正式与非正式的管道收集及聆听人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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