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3年前在雪兰莪沙亚南遭警员 开枪射伤 ,28岁巫裔男子沙里尔(Shahril Azlan Ahmad Kamil)今天入禀法庭起诉警方和政府三造索偿。

沙里尔今早赴沙亚南法庭入禀起诉文件,把沙亚南警区主任、全国总警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诉状指控警方滥权,在没有正当理由下,开枪意图杀害沙里尔,因此要求答辩人作各项赔偿,其中包括1万8120令吉,以补偿沙里尔15个月疗伤期,以及在案发时其汽车所蒙受的损坏。

子弹贯穿手臂卡在脊椎

NONE 沙里尔(右图中)宣称他在2009年4月16日,于雪州沙亚南第7区遭遇警方路障。他当时因为担心自己路税过期被对付,进而退车企图逃离现场。

而警察当时就向他开枪,导致手臂中弹,而子弹更穿过肋骨卡在脊椎。

兴讼期限几天之后将满

沙里尔父亲在案发后数个小时就针对枪击事件报警,而沙里尔本身也在2010年5月19日再度报案,惟警方至今仍未采取任何行动。

询及为何在案发3年之后才入禀法庭,沙里尔回应说,“我们一直忙着收集证据,但目前,入禀起诉时限将在几天后届满”。

警未援罪名起诉沙里尔

沙里尔律师苏海妮萨万(Syuhaini Safwan)向媒体表示,警方指控沙里尔是罪犯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警方至今仍未援引任何刑事罪名来起诉沙里尔。”

苏海妮补充,一名警官在案发后曾探访沙里尔,并坦承开枪的警员粗心大意。

苏海妮指出,唯一击中沙里尔的子弹,至今仍留在沙里尔体内。

沙里尔是一名巴生港口货运机械操作员,他在2010年5月中报案时表示,虽然他已痊愈,但是枪击却给他留下后遗症,除了无法进行较重的工作,左脚也容易疲劳。

警方胡乱开枪案屡发生

本案已不是警方被指控胡乱开枪伤人的事件。2010年5月,马来少妇茜蒂纳斯琳达(Siti Nasrinda Tumirin)起诉警方“胡乱开枪”,导致她受伤,因此索偿200万令吉。

巫裔母亲诺丽占(Norizan bt Salleh)也曾控诉在2009年10月底,与友人共乘车辆时,遭警方开枪拦截,导致她身中五枪险些丧命。

此外,15岁少年阿米奴在2010年在汽车追逐过程,遭警方开枪毙命。在强大舆论压力下,当时开枪的伍长哲奈因被起诉误杀,最后定罪并判处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