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法令需大修应先咨询民意
新闻职工会促设立特委会检讨
刊载: Apr 18, 2012 6:17 PM | 更新: Apr 18, 2012 6:23 PM
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今日欢政府修改《1984出版与印刷法令》,但是该会也认为,政府应该事先咨询民意,以更大幅度来修订此法。
该会总秘书安巴拉甘认为,出版与印刷法令的修订看来很好,且有所进步。
“然而,最好还是能够采取全方位管道,以大幅修改这项法案。”
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今日欢政府修改《1984出版与印刷法令》,但是该会也认为,政府应该事先咨询民意,以更大幅度来修订此法。
该会总秘书安巴拉甘认为,出版与印刷法令的修订看来很好,且有所进步。
“然而,最好还是能够采取全方位管道,以大幅修改这项法案。”
安巴拉甘今午是发表文告,如此评论内政部今日提呈的《出版与印刷修正法案》。
设特委会检讨3法令
无论如何,安巴拉甘没有进一步阐明,该职工会认为哪一部分需要进行大修。
他表示,政府上一次是在1984年修正《出版与印刷法令》,这已是超过四分之一世纪前的事了,很多事情都已改变,印刷媒体也有新的对手了。
“根据本职工会特别代表大会(EDC)于3月3日通过的议案,我们敦促政府成立一个国会特委会,检讨《出版与印刷法令》、《煽动法令》及《官方机密法令》。”
“这是职工会最高决策机构一致的决定,我们也受托向当局传达这项议决。”
应聆听媒体领域意见
安巴拉甘表示,政府在制定《安全罪行法案》及推动选举改革时,也咨询了民意。
“同样的,我们希望政府同样能取得公众意见,因这些法令须能够反映民意。”
“首相纳吉已说,政府知道一切的日子已过去了,因此必须让人民、媒体业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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