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首宗推特留言诽谤案
编辑被令赔偿发展商50万
刊载: Apr 27, 2012 1:54 PM | 更新: Apr 27, 2012 3:06 PM
由于推特留言惹祸,《太阳报》资深编辑纳德斯瓦兰(R Nadeswaran)遭法庭宣判诽谤产业发展商莫哈末沙林(Mohamad Salim Fateh Din),必须赔偿50万令吉的损失。
相信这也是大马史上首遭,推特留言被控诽谤的案件。
吉隆坡高庭法官郑凤玉(Amelia Tee Hong Geok Abdullah)谕令,莫哈末沙林获赔30万令吉普通赔偿及20令吉加重赔偿。
由于推特留言惹祸,《太阳报》资深编辑纳德斯瓦兰(R Nadeswaran,左图)遭法庭宣判诽谤产业发展商莫哈末沙林(Mohamad Salim Fateh Din),必须赔偿50万令吉的损失。
相信这也是大马史上首遭,推特留言被控诽谤的案件。
吉隆坡高庭法官郑凤玉(Amelia Tee Hong Geok Abdullah)谕令,莫哈末沙林获赔30万令吉普通赔偿及20令吉加重赔偿。
莫哈末沙林的代表律师是迪尼斯(Dhinesh Bhaskaran)和丹尼斯(Denise Tan,译音),至于纳德斯瓦兰的律师则是林志伟。
纳德斯誓言提出上诉
根据《星报》报道,纳德斯瓦兰被莫哈末沙林起诉,于去年3月1日在推特上发表诽谤留言,索偿1500万令吉赔偿。
纳德斯瓦兰表示,他将会对今日的裁判,提出上诉。
“我将使用一切法律途径,包括对赔偿的裁决提出上诉。”
“有关审讯是在没有考虑我的辩护利益下进行,因此我将要求聆听我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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