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权委员会也加入严厉谴责的警方行列,抨击这个执法部对在428绿黄大集会时,暴力对待集会者和媒体。

该委员会也呼吁,任何在428大集会当天,看见违反人权举动或事件的集会者、媒体和相关机构,尽快呈交相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予该委员会展开调查。

“在那段期间,人权委员会将讨论此事、分析这些所收集到的证据,和研究观察小组的报告,以采取下一步行动。”

失望警方粗暴对待集会者

大马人权委员会发文告,对警方涉嫌以粗暴和专横的方式驱散集会者,以及涉嫌向媒体动粗的做法,感到非常失望。

“有些(记者)被指遭警方殴打,据报道,两名记者被捕,此外,他们的器材被有关当局破坏或充公。”

“委员会也极为关注,一些集会者的蛮横和无法无天的行为。”

“尽管如此,警方使用不相称和无理的暴力对待集会者和媒体,是无法令人接受的行为,因为警方的职责是专业地维持法律、秩序和公共安全,更何况当时是在处理和协调公众集会。”

多次自荐当调解人遭拒绝

文告指出,根据该委员会的年度报告,及调查警方在处理公众集会时过度使用暴力的公听会报告,该委员会已多次要求警方,在驱散集会时,必须使用适当和非暴力的手段。

“再者,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及武器基本原则也阐明,执法人员在动用武力前,必须或尽可能地使用非暴力的方式。”

文告表示,虽然大马人权委员会在集会之前,多次自荐成为警方和集会主办单位的调解人,好让双方能达成友好共识,但这项献意却遭拒。

警方须协调人民履行权力

该委员会也呼吁,警方必须协调人民履行他们和平集会和发表言论的权力,同时确保不会干预其他人的日常生活。

它重申,虽然和平和稳定非常重要,同时也必须报章公共秩序,但公众集会是人民表达言论和看法的方式。

它强调,联邦宪法第10(1)(b)条文、世界人权宣言第20(1)、《2011年和平集会法令》保障了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