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下周四呈地方选举法令
辞职者可重选,满三年才解散
槟民联政府将在下周四州议会提呈的《槟岛与威省地方选举法案》出炉,其中两项条文与现有国州级选举存有争议的条例有别。
第一、法案允许辞职的市议员重新竞选,有别于禁止国州议员在腾空议席后5年竞选的规定。
第二、市议会只会在届满3年后自动解散及选举,未把议会解散权只交托在政府首长一人手中。
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是今天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展示即将提呈的法案。
槟民联政府将在下周四州议会提呈的《槟岛与威省地方选举法案》出炉,其中两项条文与现有国州级选举存有争议的条例有别。
第一、法案允许辞职的市议员重新竞选,有别于禁止国州议员在腾空议席后5年竞选的规定。
第二、市议会只会在届满3年后自动解散及选举,未把议会解散权只交托在政府首长一人手中。
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是今天召开记者会,向媒体展示即将提呈的法案。
180天举行第一次选举
以《1960年地方选举法令》为蓝本的《槟威地方选举法案》规定,立法后6个月(180天)内必须举行第一次选举,而选举是每三年一次。
法案指出,每个地方政府必须由民选市长、副市长及最多48名市议员来管理。
州政府可以在跟选委会商讨选区划分及议员人数后,针对几个事项制定条例,如议员人数、遴选市长与副市长的方式、鉴定正副市长的职权、制定可参选者及丧失资格事项、如何腾空及填补议席空缺、开会法定人数及程序、拟定市议员薪金与津贴等。
目前,槟城共有40个州议席及只有两个地方政府,即槟岛市政局及威省市政局。每个市政局则最多有24名市议员。
允国州议员兼当市议员
曹观友表示,法案未禁止国州议员竞选市议员,但只有属于该地方政府的选民,才可以竞选当地的市议员。
“同一个人不允许竞选超过一个议席。”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一名市议员未经市长许可下,连续三次缺席普通会议或连续三个月未出席一次的小组会议,地方政府可动议宣布席位腾空。
宣布任何议员丧失资格的决定,一律须获得地方政府动议通过,然后交由州政府批准。曹观友提醒,虽然法案赋权民选市议员,但市政局仍要根据中央的《地方政府法令》来操作。
预料在五月内入禀法庭
曹观友被询及时表示,在下周议会三读通过后,槟政府预料会在5月内就入禀法庭,寻求司法审核《槟威地方选举法案》是否符合宪法,同时要求发出庭令,强制选委会举行选举。
“由于180天内就要举行第一次选举,中央可能也会自行把法令带上庭挑战。”
他笑说,除了通过法律诉讼,另一个政治途径是让支持恢复选举的民联,取代一个反对恢复选举的国阵当中央政府。
无论如何,他希望,国阵议员会在下周四的州议会中投票支持此法案。
星期天论坛请专家分享
被询及是否上载法案到网站给公众过目,他表示,朝野议员其实已经在7天前获得法案副本,以便在下周参与辩论。
他也认为,法案的内容及目的“一目了然”,即为恢复选举铺路。
此外,槟政府将在本月6日(星期天),早上9点至中午12点在市政厅(Town Hall)举行一项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论坛。
主讲人包括曹观友、宪法专家汤米汤姆斯、国民醒觉运动主席罗国华及社区传播中心代表杰拉佐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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