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绿色盛会殴打前光华记者
两名男子今被控上槟推事庭
在事发三个多月后,其中两名涉嫌在槟城言论广场举行的226绿色集会”上,殴打前《光华日报》摄影记者周圣栋的男子,今天被提控上槟城推事庭。
根据《光华日报》报道,两名被告莫哈末费道斯(30岁)及莫哈末诺曼(32岁)都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在今年2月26日,在旧关仔角言论广场蓄意致伤时任《光华日报》记者的周圣栋,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即蓄意致伤他人的罪名。
在事发三个多月后,其中两名涉嫌在槟城言论广场举行的226绿色集会”上,殴打前《光华日报》摄影记者周圣栋的男子,今天被提控上槟城推事庭。
根据《光华日报》报道,两名被告莫哈末费道斯(30岁)及莫哈末诺曼(32岁)都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触犯蓄意致伤他人罪名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在今年2月26日,在旧关仔角言论广场蓄意致伤时任《光华日报》记者的周圣栋,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即蓄意致伤他人的罪名。
此项罪名,有别于警方早前宣布援引的《刑事法典》第143条文(非法集会)及第147条文(暴动)。
无论如何,一旦罪成,他们可被监禁最高1年,或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诺艾妮(Noraini Yusoff)将此案展延至6月26日过堂及呈交文件。
警方曾公布29张照片
多名巫统及土权支持者,今年2月26日到言论广场举行的绿色盛会踩场滋事,更殴打两名《光华日报》记者周圣栋和李宏俊。
结果,在众多党团施压尽速调查下,槟城警方发布了29张照片,要求图中的30多名证人前来协助调查。
图中人包括土权槟青年团团长利祖安(Mohd Rizuan)、数名穿巫统衣帽的男子、在网络短片中使用头盔攻击《光华日报》记者的黄衣人及两名被告。
当时,警方设立一支由副刑事调查主任纳西尔(Mohd Nasir Salleh)为首的特别调查小组,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非法集会)及第147条文(暴动),针对冲突事件的6项投报展开调查。同时,依循《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调查槟首长林冠英一人的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