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案自辩首天节外生枝
林良实指法官偏颇申请退审
前交通部长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中被判欺骗罪名成立后,原订于今起开始自辩,唯审讯节外生枝。林良实以法官偏颇为由,要求承审法官退审。
林良实是基于高庭法官阿玛迪在3月9日的表罪裁决有偏颇,而要求法官退审。
高庭也订于本周四(21日)聆审林良实的申请,聆听双方的陈词。
林良实是在3月9日被判欺骗表罪成立,必须进入自辩。
林良实是基于高庭法官阿玛迪在3月9日的表罪裁决有偏颇,而要求法官退审。
订廿一日聆审申请
高庭也订于本周四(21日)聆审林良实的申请,聆听双方的陈词。
林良实代表律师王健强今日在庭内指出,辩方已入禀宣誓书与申请要求法官退审。此外,辩方在上周五(15日)才收到控方的答覆宣誓书,因此他需一些时间咨询其当事人意见,定夺是否需要回覆宣誓书。
林良实于6月5日入禀申请与一份志期5月29日的宣誓书,列出法官裁决时的15点偏颇。
林良实认为,法官在裁决表罪时,同时对他做出了裁决与下达评语。因此,他要求高庭另委法官审理此案。
裁决存偏颇危险性
林良实列出的15点,其中包括“...这很明显被告选择忽略产业评估与服务局的评估”、“无论如何,被告选择忽略产业评估与服务局的评估,被告的行为展现出无辜以外的一切。明显的,他是不诚实的隐暪产业评估与服务局的报告。”
为此,林良实认为,“根据(其)看法,这些评论显示了法官存有偏颇的危险。”
偏颇指责并不存在
控方在本月11日则入禀一份宣誓书,驳斥有关法官偏颇的指控根本不存在。
根据玛诺古鲁(Manoj Kurup)副检察司的答覆宣誓书表示,法官83页的书面答覆已完整含概一切重要事宜,以便被告准备自辩。
玛诺古鲁也说,被告林良实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有关法官偏袒的看法并不存在。
玛诺古鲁表示,法官是根据证据提出了上述结论,这些证据是控辩双方盘诘证人时也提及了。
“法官做出结论前,已详细研究每一名证人的可信程度及被告的动机。”
林良实是在3月9日被判欺骗表罪成立,必须进入自辩。
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因费用超支,从原本的11亿令吉暴涨至46亿,引起关注;至今共有6人落网与被控,包括2名马华前交长林良实与陈广才、港务局前总经理冯惠珠等。
敦林被控欺瞒内阁
林良实于2010年7月29日被控上庭,唯因政府须将1999年3月24日至2007年7月4日的23份内阁会议记录解密,因此展延至去年8月1日开审。
控状指林良实在2002年9月25日至11月6日担任交长期间,向内阁所呈报的地价为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845万令吉,蓄意隐暪额外的7.5年利。
这令政府最终被迫额外支付7亿2001万令吉,即以18亿847万令吉购买这片地段。
罪成或需坐牢七年
林良实因此在刑事程序法典第418欺骗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也在2项交替控状,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欺骗条文,一旦罪成面对最高5年监禁的惩罚。
69岁的林良实是马华第6任总会长,在1986年至2003年期间掌舵马华,并于1987年至2004年之间出任交长。
他也是全马首名被控刑事罪名的“敦”级人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