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施压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再次遭到政府拒绝。

不但如此,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更表明,就算政府真的设立上述委员会,它也一样没有提控权。

权限只能调查投诉

他指出,警察独委会的权限只是和现有的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一样,即只能调查所接获的投诉,接着交由总检察署将相关人士提控上庭审讯。

“提控权和司法权,分别是总检察署和法庭的权力。如果要赋予该委员会提控权和司法权,我们不可能这么做。”

“因此,不管成立什么委员会,他们只有自由展开调查的权力。如果政府真的同意成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它也仅限于调查。”

监督19执法机构

纳兹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公正党鹅麦区国会议员阿兹敏阿里的提问时,坚称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的权力,远比警察独委会更大。

“它比警察独委会拥有更大的权力,因为它可监督19个执法机构,包括大马皇家警察。”

他透露,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目前共接获120个针对警方的投诉,并且在调查之后,将其中9个投诉转交给反贪污委员会展开进一步调查,及把另外15个转交给警方内部纪律委员会。

他表示,若警方内部纪委会发现,相关警员的行为触犯法令,那该警员可被告上法庭。

无意设法律特委会

另一方面,纳兹里也表示,政府目前并无打算成立国会法律特委会,详细研究和草拟所有提呈国会的法案。

他在回答行动党马六甲市国会议员沈同钦的问题时指出,草拟法案是总检察署的责任,因此政府若要成立一个特委会取代之,必须事先研究到底有无这个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