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罪行法比内安法令更危险
维权人士逐一挑出具争议条文
虽然政府已经废除了内安法令,并以《2012年安全罪行法令(特别裁量)》来取而代之,不过废除内安法令主席赛依布拉欣却警告,新法令将比内安法令更加“危险”。
他昨晚在一场论坛上说,新法令表面上看来改善了内安法令的争议性内容,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反之还隐藏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他举例,如果一人在新法令下被控,就算获得法庭宣判无罪释放,检察司依然还可向法庭提出口头申请,以继续扣捕此人,直至完成所有上诉程序为止。
他表示,检查司不需要任何证据就可提出申请,而且法庭不能拒绝。
虽然政府已经废除了内安法令,并以《2012年安全罪行法令(特别裁量)》来取而代之,不过废除内安法令主席赛依布拉欣却警告,新法令将比内安法令更加“危险”。
他昨晚在一场论坛上说,新法令表面上看来改善了内安法令的争议性内容,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反之还隐藏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
他举例,如果一人在新法令下被控,就算获得法庭宣判无罪释放,检察司依然还可向法庭提出口头申请,以继续扣捕此人,直至完成所有上诉程序为止。
他表示,检查司不需要任何证据就可提出申请,而且法庭不能拒绝。
允许扣压敏感资讯
另一名主讲人,人权律师云大舜(左图)警告,在新法令下,政府与总检察长可以扣压被视为敏感的资讯,而法庭审讯也可以在摄像镜头外进行。
“这非常让人不安,因为我们不知道标准在哪,再加上过去政府与副检察司的表现,我们非常关注,一名被告能否在法庭上好好地为自己辩护。”
云大舜表示,辩方律师本来就已面对许多阻碍,包括在审讯前不知道有何证据将呈堂,如今更无法接触敏感资讯及秘密审讯。
内长权力几乎无损
针对新法令不再赋权内政部长捕人,赛依布拉欣则说,新法令改为赋权检查司捕人的权力,而由于检查司听命于部长,内政部长的权力几乎无损。
他点出另一课题,即所谓的“安全罪行”定义模糊。虽然新法令阐明没有人会因为政治信仰而被捕,但这并不算是足够的保证。
“由于范畴太广了,当你要定义‘安全罪行’时可以从政治角度出发。”
他举例,在911事件后,大马逮捕了多名伊斯兰祈祷团的成员,就只不过是要展示大马支持美国的反恐政策。
截断通讯违反人权
赛依布拉欣与云大舜也担忧,新法令允许当局截断通讯及使用电子监听器材,已经违反了基本人权。
针对新法令把60天扣留期限缩短至28天,云大舜表示,扣留天数不应该由警方,反之应由法庭来定夺。
“这意味着,内安法令的60天扣留期限问题,一样延续到安全罪行法令。虽然天数缩短至28天,但权限还是属于警方。”
“从我们的调查发现,最危险的时间就是警方扣留期间。很多问题都在此时发生,包括拒绝接洽律师及虐打逼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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