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于4月2日向国会提呈选举改革报告,首个建议就是要选委会在3个月内制定法律实行海外公民投票。不过,3个月限期已在昨日结束,却不见选委会在这方面有任何具体改革举措。

针对选委会的毫无作为,“我的海外选票”组织(My Overseas Vote)炮轰,选委会无法落实海外投票,并以诸多借口来转移视线。

它昨日发表文告质疑,选委会是存心拖延到来届大选结束后,才要落实这项改革。

以诸多理由拒绝改革

该组织指出,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在2011年709大集会结束后的同年8月宣布,同意让所有旅居海外的大马人拥有投票的权力。

“自那时开始,选委会就使用诸多理由和‘转移视线’的话,来合理化它无法兑现承诺的表现,而大马人也难免总结认为,选委会要拖延落实这项改革,直到第13届全国大选结束之后。”

3个月前提呈国会的选举改革报告首个建议,就是要选委会在3个月内,制定法律实行海外公民投票的条件。之后,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说,选委会计划在6月11日至28日的国会会议 修订 相关选举条例。

列出选委会推搪说辞

该组织在文告中,也列出阿都阿兹和旺阿末曾经为无法落实海外选民投票,而发表的种种说辞,其中包括:

(一)旺阿末在2011年11月表示,落实海外投票将导致出现 “后勤技术梦魇”

(二)阿都阿兹在2012年1月表示,选委会建议特委会,不许没有交税的海外大马人通过 邮寄方式投票 。不过,阿都阿兹后来已 否认此说

(三)2012年4月,选举改革特委会报告指出,选委会建议只有至少每5年回马一次的大马人,才有 资格投票

(四)旺阿末在2012年5月,质疑那些要获得海外投票人士动机,并怀疑绝大多数旅居海外大马人投票权被否决的说法,更声称仅有500名身在海外的大马人,登记成为海外选民。

该组织表示,大马人已受够选委会毫无表现的理由,及合理化不准旅居海外大马人投票的误导做法。

“选委会主席必须解释,为何无法遵循特委会和国会所设定的3个月期限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