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委员会草拟看守政府准则
选委会与国阵总检察长商谈
刊载: Jul 12, 2012 6:43 PM | 更新: Jul 12, 2012 6:44 PM
选举委员会正草拟一份让看守政府在国会解散后,筹备第13届全国大选期间执政及管理国家的道德准则。
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指出,选委会已成立一个委员会研究此事,并会提呈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接着与国阵政府领袖商讨。
“在联邦宪法,当国会解散后,现任政府有权充当看守政府,因为没有任何国家是毫无政府的。”
选举委员会正草拟一份让看守政府在国会解散后,筹备第13届全国大选期间执政及管理国家的道德准则。
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指出,选委会已成立一个委员会研究此事,并会提呈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接着与国阵政府领袖商讨。
“在联邦宪法,当国会解散后,现任政府有权充当看守政府,因为没有任何国家是毫无政府的。”
“因此,选委会将草拟有关准则,任何执政的政府必须遵守这项准则。选委会将拟定一个全面的准则,在与法律专家(总检察长)商讨前,会参考澳洲及英国的文献。”
他今日出席竞选活动执法监督队第13届全国大选筹备汇报会开幕后,向记者这么说。
解释看守政府角色
旺阿末指出,这份道德准则将解释看守政府在国会解散及大选竞选期间所扮演的角色。
“在过渡期政府,若对方原本是首相,将继续是首相,国防部长依旧是国防部长,只是有些事情不能以政党领袖身分进行,因为参加大选的是政党,所以必须尊重过渡期政府概念。”
“我还不能透露哪些准则,因为我们还在讨论阶段,而我们不知道是否会与宪法或法律有冲突……到时可能会被质疑。”
旺阿末指出,道德准则是选举改革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的22项建议之一,而选委会将尽力落实有关建议,若有需要可能会修改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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