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图早禁逾76公尺山坡发展
槟民政敦促州政府停止撒谎
山坡发展风波延烧几个月后,槟民政党揭露,槟政府其实早在2007年6月28日宪报的2020年槟州结构大蓝图,强制禁止在76公尺以上或斜度超过25度山坡的房屋计划。因此,民联政府应停止撒谎及为之后批准的工程负全责。
前槟岛市议员郑两明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出,宪报的结构蓝图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取代了1996年的发展规划与控制蓝图。
“既然结构大蓝图阐明,不允许屋业计划,槟民联政府不应将之当成‘特殊计划’来批准。”
针对市政局名单显示,国阵在2007年至2008年3月期间也批准了几项计划,他表示,难在解密文件残缺下评论。
前槟岛市议员郑两明(左图)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出,宪报的结构蓝图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取代了1996年的发展规划与控制蓝图。
“既然结构大蓝图阐明,不允许屋业计划,槟民联政府不应将之当成‘特殊计划’来批准。”
针对市政局名单显示,国阵在2007年至2008年3月期间也批准了几项计划,他表示,难在解密文件残缺下评论。
陪同者包括槟民政党法律与人权局主任峇日星、国阵峇央峇魯区协调员严文隆及亚依淡区协调员张瀚中。
列住宅发展为特殊计划
槟行政议员曹观友日前 指出 ,1996年发展规划与控制蓝图曾把250呎(76公尺)以上的土地划为住宅用途。而250呎高度发展控制,则一直到2007年宪报结构蓝图后才生效。
结构大蓝图禁止海拔超过250呎及山坡斜度超过25度的发展计划。不过,却有“特殊计划”可被豁免,唯当时州策划委员会未定义“特殊计划”。
结果,现任槟政府在2009年将“特殊计划”定义为两个类型:第一,关乎槟州利益或公众用途的大型基设工程。第二,在结构大蓝图被採纳前所批准的住宅发展计划,以及在1996年发展规划与控制蓝图下,被规划为住宅用途的土地发展。
根据槟岛市政局主席芭蒂希雅,当局已不再批准不符“特殊计划”定义的(76公尺以上)山坡房屋计划。
恐被带上法庭挑战违法
郑两明表示,芭蒂希雅称现任政府受制于1996年发展规划与控制蓝图及结构蓝图,而在2008年后批准19项山坡计划,是误导及混淆民众的说法。
“结构蓝图已经说山坡上不能建屋了,为何首长主持的规划委员会在2008年后以特殊计划的名义来批准?”
“槟岛市政局应确保发展遵从结构蓝图,如今是否已违法?它给予的批准是否不合法,而可以被挑战上庭?”
针对民联指19项计划早在前朝获得规划准证,峇日星表示,规划准证须每年更新,新法律无追溯力的问题不存在。
1996年蓝图已被取代
郑两明指出,槟岛在地方蓝图出炉前采纳的1996年发展规划与控制蓝图,只是一项过渡蓝图而会被取代。
“在该蓝图中,每片山坡地(tanah bukit)只允建一个单位,且不可被划分。”
但是,他指出,2020年槟州结构大蓝图(2005年至2020年)在2007年宪报后,已取代了早前的一切准绳及成为法律,当局须按照其来批准发展。
他被询及时说,日后颁布的地方蓝图依然要以结构蓝图为蓝本。
特殊计划不包括建房子
根据槟州结构大蓝图,当局必须长期保护自然环境敏感区(KSAS),包括76公尺以上或斜度超过25度的的山地。
郑两明表示,有关地区被归类为灾难风险区,禁止任何发展比如房屋、商业及工业,只允许有限“特殊计划”。唯要求严密的监督、环境评估报告及规划委员会的批准。
“特殊计划未被定义,但显然不包括屋业发展,因为抵触了结构蓝图本身的DK3 L2条文。”
因此,他提醒,76公尺以上或斜度逾25度的的山地一律要遵从风险区的指南,而当局必须针对山坡地颁布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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