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案今日开审,他以第一名证人身份接受《前锋报》律师盘问时表示,认同歧视同性恋的法律,以保障异性恋婚姻。

辩方律师菲罗斯(Firoz Hussein)是询问“大马法律是否应该歧视同性恋?”,安华回答“是的”。

属伊斯兰教罪孽

安华在审讯午休后续审时,同样在菲罗斯的盘问下,认同同性恋是不道德的行为,在伊斯兰教角度而言,也是一种罪孽。

菲罗斯:你是否认同,同性恋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安华:同意。

菲罗斯:你是否认同,同性恋是伊斯兰教的一种罪孽?

安华:同意。

菲罗斯:你是否认同,根据伊斯兰教法律,同性恋是一种犯罪?

安华:同意。

安华也认同,若我国将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群体合法化,将导致动乱和社会分裂,惟他不确定,这会否造成国家动乱。

支持异性婚姻制

这名公正党实权领袖多番强调,伊斯兰教不允许同性恋行为。

安华今年1月从肛交案无罪释放后接受《英国广播公司》专访,受询及同性恋的看法时表示,应该检讨现有关于同性恋的过时法令,不应用以惩罚无辜者。

安华在接受辩方律师接近6小时的盘问中,多番引述专访的说辞,表示大马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普遍而言,支持男女婚姻的圣洁。

然而,菲罗斯却不断以不同的字句,向安华发问同样的问题,似乎意图要安华表态支持同性恋,甚至还问说,若民联执政后,将会制定什么法令来管制同性恋。

无论如何,法官辛韩(V T Singham)提醒说,这个问题与案件无关,阻止菲罗斯继续追问。

对此,安华顺势说,“可能律师有信心,我们将执政(中央)”,令出席听审的民众和记者不禁莞尔。

起诉前锋报诽谤

安华是在1月20日入禀法庭,针对《前锋报》转载《英国广播公司》专访他的报道时,指他支持合法化同性恋,对他构成诽谤。

安华把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及总编辑阿都阿兹列为答辩人。他向《前锋报》索取5000万令吉赔偿,另加5000令吉加重赔偿和5000万令吉惩罚赔偿。

《前锋报》是于1月17日头条报道,前雪州伊斯兰党主席哈山阿里斥责安华质疑我国的反对同性恋法律,并指责对方意图合法化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活动。

《前锋报》同一天在第10页,也刊登一则标题为“寄生虫侵蚀伊斯兰党,安华必须被拒绝”的新闻引述哈山阿里的谈话,指称安华接受《英国广播公司》访问时,表示支持同性恋合法化。

否认废现有法律

安华的代表律师是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以及最近辞去八打灵再也市议员一职,而掀起争议的拉蒂花。

不过,安华否认本身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专访时,有提及要废除有关歧视同性恋的过时法令。他只是认同应该检讨有关法令,以免无辜者受到惩罚。

借法令打压政敌

他指出,刑事法典第377条文禁止人们肛交,但这条文已沦为权者滥用打压政敌的政治工具。

他进一步解释,本身是建议检讨类似的法令,以确保总检察署在拥有充裕证据的情况下,才将案件带上法庭。

他也强调,“检讨”同性恋的相关法令,并不代表要豁免同性恋者被惩罚。

不认同“歧视”字眼

安华在供证完毕后接受记者追问时表示,并不认同辩方律师以“歧视”两字盘问他。

“‘歧视’不是一个正确的字眼……但这个课题应该是,我们不应允许这个(同性恋)行为出现在公共场合。”

他补充,本身同样没鼓催,私人场所可进行同性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