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向净选盟10名委员入禀民事诉讼,索偿12万2000令吉的财物损失,再有新进展。

净选盟联合主席沙末赛益等6人,今日主动申请介入此案,要求成为这宗民事诉讼的答辩方。其他五人皆是选盟督导委员,包括杨映波、希山慕丁莱雅斯、阿末苏克里、廖国华及苏巴马廉。

上述6人是基于本身是净选盟委员,且有份参与举办净选盟3.0集会为由,因此申请成为答辩人。

承审的高庭法官约翰路易士(John Louis O' Hara)也订于在8月10日进行主案案件管理时,一并聆听6人的申请。

旨在羞辱骚扰与恐吓

正当沙末赛益等人申请介入的同时,其中一名答辩人的哈里斯依布拉欣却提出申请,要求政府撤销对他的民事起诉。

哈里斯是于本月16日入禀申请,要求法庭撤销控方对他的民事诉讼。他在申请书中阐明,他从2011年8月9日起已不是净选盟2.0的委员。

哈里斯批评,政府的起诉轻率、令人恼火,且对他怀有成见,带着中伤他之意,因此这起诉讼已违反法庭程序。

哈里斯也透过申请书斥责,政府对他错误起诉是别有用意的,蓄意借此骚扰、恐吓与羞辱他。

“基于司法利益,此案必须予以撤销。”

辞职后仍以委员称呼

随后,控方则在本月18日入禀答辩书,透过两份净选盟的法庭文件,反驳哈里斯自称已非净选盟委员的说法。

高级联邦律师阿兹占末(Azizan Md Arshad)向媒体表示,控方入禀的答辩书阐明,哈里斯也是净选盟司法覆核诉讼的其中一名申请人。

“还有,此案第一答辩人安美嘉、第二答辩人玛丽亚陈与第三答辩人再益卡玛鲁丁,在此案入禀的宣誓书中,同样称呼哈里斯为净选盟2.0的委员。”

他说,即使哈里斯宣称本身于2011年8月9日辞去净选盟成员职,但之后的相关文件都指他仍是净选盟委员。

“因此,在我们的印象里,哈里斯仍是净选盟2.0委员。”

集会后被追12万损失

哈里斯代表律师为蒂柏茱蒂(R.Thipajothi),高庭同样在内庭订于8月10日,聆审哈里斯的申请。

阿兹占向媒体说,哈里斯代表律师要求入禀答辩书,因此高庭订于8月10日聆审撤销控状申请,双方也须在8月3日入禀书面陈词。

政府 于5月23日发传票给以安美嘉为首的净选盟10名委员,向他们索讨今年4月28日净选盟3.0集会时造成的12万2000令吉损失赔偿。

这也是政府在428集会后,所提出的第一宗罕见民事诉讼。

除了哈里斯与安美嘉外,其他8名答辩人为安美嘉、玛丽亚陈、再益卡玛鲁丁、阿鲁姆甘、阿鲁巴卡斯、黄进发、阿末法鲁慕沙、杜乾焕与邱金福。

答辩方之后反起诉中央政府,安美嘉在答辩书中称中央政府滥权,指示警方及吉隆坡市政局在4月28日当天,阻止净选盟举行和平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