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斋戒月精神下,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兼槟州首长林冠英表示,愿意原谅《马来西亚前锋报》与《新海峡时报》,前提是这两家巫统拥有的报章必须给予他媒体答辩权(right of reply)。

他说,如果他原谅两家报章的话,也能重新建立槟州政府与两报的关系。

斥两报常扭曲言论

NONE 他昨晚在行动党总部举办的媒体开斋活动上表示,这两家报章经常扭曲他的言论,同时没有给机会他答复这些不实报道。

“如果《前锋报》和《新海峡时报》给我答辩权,我愿意原谅它们,重新邀请它们出席我的记者会。”

“这是因为,他们经常扭曲我的言论,也没有刊登我所发表的声明。”

不满未求证下诽谤

林冠英在上个月28日已经入禀法庭,针对这两家报章在没有向他求证下,就报道他“出卖国家机密”,而起诉两报及另外五造诽谤,并索偿1500万令吉。

不过,槟州政府禁止《前锋报》与《新海峡时报》出席记者会与活动的决定,也遭到一些单位非议违反新闻自由。

然而,林冠英表示,他相信新闻自由不应该用来诽谤他人。

“我认为这不是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应该涵盖两方的权利,让他们发表言论,不是诽谤。”

斋戒精神下愿原谅

他说,除了他以外,两家报章也剥夺了其他民联领袖的答辩权。

“我们可以‘正常化’它们跟我的关系。我们现在是斋戒月的精神,只是不知道它们有没有斋戒月精神罢了。”

迄今为止,林冠英已经在两宗起诉《前锋报》的诉讼中胜出,在最新一宗案件中,法庭谕令《前锋报》赔偿林冠英2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