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槟民联政府及槟岛市政局坚持,无权撤消前朝政府的山坡发展工程与特殊计划,唯一名曾在市局服务的城市规划师邱武顺却批评,当局说法不实及误导民众。

“既然结构蓝图点名山坡地不允房屋计划,当局绝对有权基于公共利益,取消山坡工程。即使有关工程蓝图归类为特殊计划,不代表市政局一定要批准。”

邱武顺今午在一间酒店召开记者会,针对山坡计划课题向媒体分享观点。

据他披露,他从1993年就开始在市局服务,直至2010年才因健康原因提早退休,离职前是城市规划组代主任。

结构蓝图不允山坡屋业

邱武顺解释,由槟州城乡规划局准备的2020年结构蓝图已在2007年7月于宪报公布,该蓝图有别于1986年的结构蓝图,真正触及非法开发山坡的课题及要求管制。

根据结构蓝图,在《1960年土地保留法令》宪报的地区与山坡、超过76公尺(250尺)及斜度超过25度的地段,不允许任何“发展”或农业活动。”

尽管如此,蓝图却例外允许发展一些被归类为“特殊计划”的工程,唯未定义何谓“特殊计划”。

结果,市局及槟政府在2009年为“特殊计划”定义:

第一,关乎政府或公众用途的基建工程,如道路与交通,安全目的如卫星与通讯站、水坝与泵站等。

第二,在2020年槟州结构大蓝图被採纳前,在1996年槟岛市政局发展规划与控制蓝图底下,被规划为住宅用途的土地发展。

法令赋权拒绝更新准证

邱武顺提醒,1996年的规划与控制蓝图只是一个把土地用途分类的蓝图,即使特定计划的土地被圈定为住宅用途,而在结构蓝图下被视为“特殊计划”,依然不代表当局要主动发出规划准证。

“有关计划仍要严厉遵守各技术部门的要求,才能获得规划准证。而要真正动工,则须先通过5关,即规划准证、建筑图测、分割图(Subdivision Plan)、土木工程图(earthworks plan)及动工申请。”

他说,发展商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申请的规划准证只为期一年,若不更新则无法批准建筑图测。

“法令赋予地方政府绝对的权力增加新条件,甚至是否决规划准证的更新。”

“特殊计划”没非批不可

因此,邱武顺认为,政府不应假借结构蓝图提及的“特殊计划”或1996年规划与控制蓝图,而理所当然地批准76公尺以上的发展计划。

“同时,州政府不该把‘特殊计划’当成一项例外条款,更改在《1960年土地保留法令》下被归类为山坡区的地段为其它用途,因为结构蓝图已在2007年生效。”

此外,他说,当局有机会在5个审核程序中介入特定计划,甚至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撤消规划准证。

“《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22(4)条文清楚阐明,如果某发展计划抵触了发展蓝图(2020年结构蓝图)的其它条款,地方规划当局不应发出规划准证。”

不愿淡江公寓悲剧重演

因此,邱武顺表示,如果当局认为在2007年6月至今批准的计划抵触了发展蓝图,其实可以“公共利益”之名,撤消它们的规划准证。

“法令允许,市政局也曾经这样做。2003年,虽然时中分校旧址拟兴建骨灰塔的工程已获得规划准证及图测批准,但最后仍基于公众的强烈抗议而撤消。”

“所以,我不明白为何槟州政府与市局主席给予错误的解释,说如果被归类为特殊计划就非批准不可?”

“他们应坦白告知民众及捍卫公共利益,不是隐瞒事实。人民要知道真相,不希望淡江公寓坍塌悲剧重演。”

他被询及表示,即使“特殊计划”成功通过5个审核程序,政府依然可基于公共利益撤消或不发出规划准证,若被起诉则可当成测试案例。唯他相信,只要理由充足,市局不会在上诉局或法庭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