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早传召人民公正党总秘书赛夫丁(Saifuddin Nasution)录取口供,援引刑事诽谤条文,调查后者在今年4月踢爆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旺阿末是一名巫统党员的言论。

公正党法律局主任拉蒂花告诉《当今大马》,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即刑事诽谤来调查赛夫丁。

一旦赛夫丁被控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布城警区总部录口供

NONE 赛夫丁(右图)已经在今早到布城警区总部录取口供。警方是在录供时向赛夫丁透露,正援引有关条文来调查他。

拉蒂花也以代表律师身份,陪同赛夫丁到警局录供。她炮轰政府,尝试以此来迫害赛夫丁。

“这又是一次浪费警力及宝贵时间,迫害在野党领袖之举。如果要的话,旺阿末可以起诉赛夫丁,(不需要浪费警力)。”

改口否认是巫统党员

马来文《阳光日报》在4月26日刊登赛夫丁的专访。他在访问中指控,选委会正副主席阿都阿兹及旺阿末 都是巫统党员

阿都阿兹过后声称本身不曾申请成为巫统党员,不过不排除有人代他登记为巫统党员。

至于旺阿末则在 一开始直认不讳本身是巫统党员 ,但坚称这与其选委会职务无关,何况他也不会参加竞选。

然而,在6天之后,旺阿末 却改口否认是巫统党员 ,更辩称公正党踢爆的“旺阿末”纯粹是同名同姓,身份证号码却不一样。

旺阿末接着在5月针对赛夫丁报警,要求调查有关爆料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