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网路用户有罪违反正义
公正党促党员加入黑屏抗议
为了抗议《2012年证据法令(第二)修正案》增设的第114A条文侵蚀网络自由,国内众多媒体、组织、商业公司和个人展开“黑屏”抗议。人民公正党今天也声援这项行动,同时敦促其党员加入抗议行列。
公正党副宣传主任沈志勤在今天文告表示,第114A条文遭遇众多的反对声音,就连部分执政的国阵国会议员也开腔表示不认同。
他指出,第114A条文假定被告有罪,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做法,违法了公平原则。
沈志勤也说明,面子书、推特、部落格等的社交网路使用者被迫为其他人的言论负责。此外,提供无线上网者也面对遭他人盗线和滥用,而无辜扛责的风险。
为了抗议《2012年证据法令(第二)修正案》增设的第114A条文侵蚀网络自由,国内众多媒体、组织、商业公司和个人展开“黑屏”抗议。人民公正党今天也声援这项行动,同时敦促其党员加入抗议行列。
公正党副宣传主任沈志勤在今天文告表示,第114A条文遭遇众多的反对声音,就连部分执政的国阵国会议员也开腔表示不认同。
假定被告有罪违反公平
他指出,第114A条文假定被告有罪,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做法,违法了公平原则。
沈志勤也说明,面子书、推特、部落格等的社交网路使用者被迫为其他人的言论负责。此外,提供无线上网者也面对遭他人盗线和滥用,而无辜扛责的风险。
遭冒名者也须承担责任
他补充,即使有人冒名开设面子书、推特或电邮,遭冒名者也会被视为是户口的拥有者。
“如此一来,公正党敦促政府在下一个国会会议,撤回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的修正。”
促公正党党员加入抗议
沈志勤也敦促公正党党员,加入这次的“黑屏”行动,将自己的面子书、推特大头照等更换成“STOP114A”的标志,或者将网页放上弹出的“黑屏”讯息。
“为了整体的大马人民,但愿所有网路使用者的公正获得保障。”
今天的“互联网黑屏抗议日”是由独立新闻中心(CIJ)所发起,获得至少57党团组织、媒体、商业公司和个人已承诺参与这场史无前例的抗议行动,以抗议《2012年证据法令(第二)修正案》增设的第114A条文侵蚀网络自由。
《当今大马》和多家媒体机构的网站,也会支持和参与“黑屏抗议日”。
参与单位包括《自由今日大马》、《Digital News Asia》、《The Nut Graph》、《商业电台》(BFM)、《独立新闻在线》,以及在野党党报网站《哈拉卡》和《公正报》。
多个部落客和非政府组织也承诺将在网站上弹出“黑屏”讯息,来宣传证据法令修正案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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