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国旗、露屁股、踩首相肖像
警方加紧调查广场集会三事件
民主之诺独立日倒数集会风波延烧,警方正在调查集会上更换国旗、踩踏首相夫妇肖像、朝肖像露屁股及辱骂国家领袖的人士。
警方今日在面子书专页上发表声明说,警方已经接获一宗投报,要求调查这3起事件。
警方表示,有关人士更换国旗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与民主程序。
民主之诺独立日倒数集会风波延烧,警方正在调查集会上更换国旗、踩踏首相夫妇肖像、朝肖像露屁股及辱骂国家领袖的人士。
警方今日在面子书专页上发表声明说,警方已经接获一宗投报,要求调查这3起事件。
煽动法令查换国旗
警方表示,有关人士更换国旗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与民主程序。
根据声明,警方将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调查此事。
在这项条文下,罪成者将可被监禁最高3年,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刑事法典查露屁股
针对践踏纳吉夫妇肖像的事件,警方则援引刑事法典290条文与504条文调查。
此外,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509条文,以调查露屁股的事件。
与此同时,警方亦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以调查民主之诺集会主办者。
“警方严正看待这些危害国家稳定的事件,警方呼吁所有涉及者主动现身,以协助调查。否则,警方将采取相应的行动,以调查涉及者。”
希山警告法律制裁
《马新社》也报道,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今午在双溪大年指出,该部将采取严厉措施及加速法律程序,对付最近在独立广场集会上挑衅更换国旗、踩踏首相伉俪肖像及辱骂国家领袖的人士。
他希望那些策划者及暴民受到法律制裁,因为大部分人希望涉案者受到法律处治。
“至今很多人民对于这些政治暴民的行为感到厌倦及反感,政治暴民已知道他们将在第13届大选败阵而制造课题,让人民憎恨现任政府领袖。”
总检察署料将提控
希山慕丁也是巫统副主席,他今日出席巫统马莫区代表大会开幕仪式后说,警方正积极调查此事,若有确凿证据,总检察署将提控涉案者。
他说,反对党常指责巫统,让巫统变成所有骚乱事件的代罪羔羊,不过一旦警方调查结束,反对党将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们不会对那些试图仇恨国家领导人者妥协。”
昨日,亲巫统部落客上载数张照片,炮轰民主之诺集会者,举起一幅类似印尼与新加坡国旗的旗帜。
由巫统拥有的《马来西亚前锋报》也极力谴责有关事件,并指控举旗者企图更换我国国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