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国阵昨天 携带22万 令吉现金,正式向槟州政府订购山竹园地段,槟政府今天就发函给槟国阵主席邓章耀同意交易,唯需在30天内缴清余款。

这封由槟首长林冠英署名的信件,今早已交到国阵行动室及盖章签收。

槟城国阵之前批评州政府以低于市价,把原本用来兴建第二期人民组屋的山竹园地段出售给私人医院。

槟城国阵随后献议以每平方尺450令吉的价格收购土地兴建组屋,而首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则发出一封献议书,要求他们守诺奉上2240万7300令吉购地。

结果,国阵青年团团长胡栋强等昨天预先缴付1%订金,以展现国阵的诚意及“一诺千金”。

缴清余款才办转让程序

林冠英在信件中表示,槟政府已准备转让有关面积4万9794平方尺的地段给槟城国阵。此外,信中页列明了山竹园的地段编号。

售价是国阵之前提出的每平方尺450令吉,即总共2240万7300令吉。不过条件是,必须根据政府的准绳建造人民组屋。

信中指出,虽然槟国阵缴付了22万4073令吉保证金,但需先缴付全部地价,即支付2218万3227令吉余款。否则,不能办理土地转让程序。

“请注意,国阵要在此信件日期的30天内缴清全部款项。”

否认附加条件故意刁难

槟首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在记者会上被询及时表示,政府是按照一般程序转让土地给国阵,而30天的结帐期限,不是故意刁难或附加条件。

“此程序同样运用在之前标获土地的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他们须先付清款项,政府才会发出地契。由于该公司没缴完全部钱,且未获得卫生部的执照,所以政府未转让土地拥有权给他们。”

他说,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仍对该土地有兴趣,但不介意让路给其它可惠及民众的计划。

“由于不是私人地,政府办理的程序是转让土地(alienation),没有所谓的买卖合约。但我们会在地契上阐明,只供建人民组屋。”

黄伟益:乐见双赢局面

槟国阵青年团团长胡栋强昨天表示,在野党购地建屋,可谓创下政坛的历史。因此,槟政府必须反省,为何要等到反对党购地建屋,而当权者却不断卖地,协助发展商。

黄伟益被询及时否认,国阵的做法或多或少凸显了槟政府的无能,而令民联感到难堪、蒙羞及形象受损。

“我们觉得是个双赢的局面。而且,中央在2013年的财政预算案,只计划在槟城建70间人民组屋。”

威省市议员沈志强表示,民联槟州政府事实上一直都在建屋,而国阵出资购地建屋反显示,中央政府在提供房屋上严重失责,而要由政党来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