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37分更新

伊斯兰党署理主席莫哈末沙布申请撤销“马共英雄论”刑事诽谤案遇挫,槟城高庭今天第二度驳回其撤案申请,并且谕令案件交回北海地庭续审。

末沙布之前曾以法庭不适宜裁决历史事宜为由,向高庭申请撤销案件,唯被驳回。之后上诉到上诉庭的结果也一样。

尽管如此,他接着以控方选择性提控,未控告刊登其言论的《马来西亚前锋报》而抵触联邦宪法第8条款的人人平等原则,再度申请撤销案件。

但是,承审的司法专员阿敏菲尔道(Mohd Amin Firdaus Abdullah)今天裁定,检方享有提控斟情权而驳回申请。

将会向联邦法院上诉

NONE 针对此,末沙布的辩护律师哈尼巴(Hanipa Maidin,右图)表示,将向联邦法院上诉,要求诠释控方的斟情权是否不容被质疑。控方代表为苏海米(Suhaimi Ibrahim)副检察司。

莫哈末沙布是被控于去年8月21日的达昔牛汝莪讲座上,诋毁1950年2月23日在麻坡武吉哈逢警局遭共产党恐怖袭击自卫的警员与家属,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另外在交替控状中被指诋毁及破坏3名警员与家属的名誉,同样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无法证明总检署歧视

哈尼巴之前代表末沙布入禀槟城高庭时指出,总检察署及检控官唯独提控末沙布一人的做法含有“歧视”成份,而抵触了联邦宪法第8条款。

他说,控方应一并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控告报道末沙布言论的《前锋报》。

哈尼巴告诉《当今大马》,高庭今天驳回撤销案件申请,是因为他们无法证明总检察署如何歧视末沙布。

“我们接着要高庭应用其权限,把此案直接提交给联邦法院审理,唯法庭同样不肯。”

斟情权不容被质疑?

末沙布的另一名辩护律师阿米努丁(Aminuddin Zulkifli)被记者询及时说,尽管法庭判定控方适当地行使提控斟情权,但他们觉得应交由更高级的法院进一步诠释。

“我们认为,要直接交由联邦法院诠释,到底控方的斟情权是否完全不能被质疑?”

针对此,哈尼巴说,他们将在本周内提出上诉。

除了这一宗刑事诽谤案,末沙布也民事起诉《前锋报》刊登新闻,指他在讲座上赞扬袭击武吉哈逢警局的共产党人士,已构成诽谤成分。他分别点名,《前锋报》集团总编辑阿都阿兹依沙及马来前锋报(马)有限公司作为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