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江作汉漠视超速以外原因
梁自坚促纠正交通规划失误
人民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质疑自动执法系统旨在减低交通意外说法,认为当局忽略了车速以外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
他也呼吁,当局不应以传票数量,跟负责自动执法系统的私人公司利润挂钩。
梁自坚今天发表文告驳斥交通部长江作汉指出,交通意外不是单一事件或个人所导致的事故,超速驾驶也不是交通意外发生的唯一原因。
人民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质疑自动执法系统旨在减低交通意外说法,认为当局忽略了车速以外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
他也呼吁,当局不应以传票数量,跟负责自动执法系统的私人公司利润挂钩。
梁自坚今天发表文告驳斥交通部长江作汉指出,交通意外不是单一事件或个人所导致的事故,超速驾驶也不是交通意外发生的唯一原因。
他指出,如果交通部长认真要减少交通意外事故,就应该解决交通意外的真正的原因。
他举例,电单车事故占了所有交通意外事件的66%,解决该问题应该是实施交通公路分离,开设电单车专用道路,自动执法系统无法解决此类意外。
此前江作汉表示,自动执法系统(AES)目的是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而不是让ATES Sdn Bhd和Beta Tegap Sdn Bhd这两家私人有限公司赚取利润。
五项交通事故因素
梁自坚指出,交通意外通常是基于三个因素:公路使用者的错误、公路环境的故障、交通工具的故障。
他指出,现有的交通规划失误,有以下缺陷:
一、没有交通公路分离:马来西亚的公路没有把小型、中型和重型交通工具分开,所以电单车骑士与汽车和罗里都是使用同一条道路。
根据2005年公路交通意外的统计显示,电单车交通事故占了所有交通意外事件的66%,有3万1222人士伤亡。根据皇家警察的统计和马来西亚道路安全机构(MIROS)最近的一份2010年的报告指出,我国有944万1907辆已注册的电单车,有12万156宗交通意外是涉及电单车。有1万2112人士伤亡,当中有3614电单车前坐骑士和422电单车后坐骑士死亡。
有研究显示,在电单车的专用道路上所发生的交通意外减少了39%。虽然自第八大马计划有拨款会建设摩多车的专用道,但是我国还是拥有极少数的电单车专用道路,自动执法系统是不能解决这个交通意外的发生。
二、路口设计不当:公路的路口(三叉路口,交叉路)不正确的设计是交通意外发生的其中的主要原因。2003年,有22%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公路路口。
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道路安全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得出研究结果是,每一公里公路有超过15个公路路口所发生交通意外事件是高于每一公里公路少过15个公路路口的1.67倍。
三、公路缺乏照明设备:缺乏公路路灯和能见度低,特别是在夜晚的公路路口,也是导致交通意外增加原因。
四、缺少行人道:2005年,有3523位行人涉及交通事故。根据马来西亚道路安全机构的研究报告显示,行人涉及交通事故并导致死亡,有12%的行人是1至18岁的孩子,当中有43.5%是5至9岁的儿童和30.2%是1至4岁的儿童。
这些行人死亡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行人附近的住家。而交通事故发生在学校附近有18.5%是10-14岁、16.5%是5-9岁和16.1%是15-18岁的孩子。
行人道减少意外
显然而见,由灯号控制的行人过路处和行人天桥是比自动执法系统更有效地减少行人交通意外的发生。
梁自坚指出,高交通流量也导致意外频传。交通高流量会导致交通工具和公路路口之间没有足够的空间以避免碰撞。
根据研究,平均每日交通流量3万辆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是高于平均每日的交通流量3万辆以下道路的47%。
他挑战江作汉说明,自动执法系统如何减低上述五项因素所造成的交通意外。
消除利润的元素
梁志坚表示,减少交通意外发生的任何措施,公正党都不会反对。
“但是当这些措施涉及到私人有限公司以传票的数量去谋取利润的时候,公路安全不是他们关注的问题了。”
他吁请交通部长重新检讨和审查联邦政府与私人有限公司之间的合约,并消除以传票数量来作为利润的考量。
他说,联邦政府支付这两家私人有限公司的费用,应该以供应和维修自动执法系统的摄像机为基础。执法权力应该回归到警方的权力,让警方决定和检查那些被拍到的照片是否要发出传票。
他也呼吁交通部长应推行以下工作:
一、提供电单车的专用道、行人过路设施、提升公路路口的设计、增加公路和路口的照亮度和设当的标牌。
二、消除两家公司以传票数量作为利润的收入基础,应该以供应、安装和维修摄像机的价钱作为收入基础。
三、让警方拥有执法权力去决定传票的发出。
他表示,若没有先实行以上建议,自动执法系统只是让这两家公司赚取巨大的利润,而不是减少交通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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