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省警局内涉嫌强奸印尼女佣
三名警员不认罪获准保外候审
槟城威省3名警员涉嫌强奸印尼女佣引起马印两国关注。他们今日被控强奸及强逼口交二罪,若罪名成立将会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鞭刑。
这3名警员早前已经被延长扣留7天,他们今日被带到北海地庭,并在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及第377(c)条文下被提控。
根据媒体报道,这名印尼女佣是因为在本月9日早上7点没有携带护照在身,因此被3名涉案警员带返警局,并且向她索取性贿赂。案发后,她随后报案指本身是在非自愿情况下与3名警员发生性关系,这3名警员随后也被扣留调查,并延长扣留至今日。
槟城威省3名警员涉嫌强奸印尼女佣引起马印两国关注。他们今日被控强奸及强逼口交二罪,若罪名成立将会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鞭刑。
这3名警员早前已经被延长扣留7天,他们今日被带到北海地庭,并在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及第377(c)条文下被提控。
根据媒体报道,这名印尼女佣是因为在本月9日早上7点没有携带护照在身,因此被3名涉案警员带返警局,并且向她索取性贿赂。案发后,她随后报案指本身是在非自愿情况下与3名警员发生性关系,这3名警员随后也被扣留调查,并延长扣留至今日。
警方早前已经冻结了他们的职务。
槟州总警长阿都拉欣之前表示,警方已经向10名证人录取口供,并已经提呈调查报告给副检控官,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这名25岁的印尼女子目前获得印尼领事馆的庇护,她希望案件能够尽快结束,以让她早日返回家乡。
控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
根据控状,3人因于本月9日早上6点40分至7点30分期间,在威省警局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及第377(c)条文而被提控。
376条文是有关强奸的罪名,而377(C)条文则阐明,任何人若未获得对方同意,或违反对方意愿,以死亡或伤害为威胁,迫使对方与他进行违反自然的性行为。两个条文都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3名被告分别是33岁的聂欣莫拉贞(Nik Sin Md Lazim)、21岁的沙希兰(Syahiran Romly)及21岁的勒米阿纳达纳(Remmy Anak Dana)。
各以25千元保外候审
针对指控,3名警员都不认罪及要求审讯,各以2万5000令吉和一人保释候审。承审的地庭法官为纳比沙(Nabishah Ibrahim)。
承审的地庭法官为纳比沙(Nabishah Ibrahim),主控官是苏海米(Suhaimi Ibrahim)及努拉西金(Nurashikin Mokhtar)。
勒米阿纳巴纳的辩护律师是安东尼萨米(S.Anthony Samy),另外两名被告由巴兰吉星(Paramjit Singh)代表辩护。另一名律师罗斯理依思迈(Rosli Ismail)则观察审讯。
法官择定12月12日听取证人口供。
控方担心被告骚扰证人
苏海米在庭上要求,继续扣留3名被告至开审日,因为一旦允许保外,他们或影响认识的证人。
不过法官最终允许3人保外候审,同时警告他们不可骚扰证人。
槟城刑事调查主任玛兹兰(Mazlan Kesah) 也保证,3名被告将不会骚扰证人。被询及如果事与愿违,他保证当局将调查及采取行动,而且3人每个月须到邻近警察局报到。
此外,苏海米向法庭申请,提早在审讯前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96条文录取受害者的口供,以便后者可以回国。
代印尼总领事出席旁听
由于案件引起各界关注,大批记者自早上8点起就守候在北海地庭,等待警方把3名嫌犯带到法庭。
下午2点15分左右,三名嫌犯终于在另外3名警员陪同下抵达。
身穿扣留所橙色衣服的他们,当时尝试使用衣服掩盖脸部。唯记者一见到他们的踪影,马上涌前拍照。
根据观察,法庭现场共有大约30名制服及便衣警察,而代印尼总领事苏菲亚娜(Sofiana Mufidah)也到场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