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接受宪法阐明伊教地位
陈胜尧不解刑事法课题被挑起
刊载: Nov 16, 2012 6:54 PM | 更新: Nov 16, 2012 6:55 PM
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说,该党只是接受联邦宪法阐明伊斯兰教的地位,他不清楚为何会引起民联同意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
他说,行动党和伊斯兰党同意在民联执政后执行的伊斯兰刑事法,是根据联邦宪法中所阐明的。
“(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说了多次,我们根据联邦宪法的精神……我不知道为何会有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
民主行动党署理主席陈胜尧博士说,该党只是接受联邦宪法阐明伊斯兰教的地位,他不清楚为何会引起民联同意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
他说,行动党和伊斯兰党同意在民联执政后执行的伊斯兰刑事法,是根据联邦宪法中所阐明的。
“(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说了多次,我们根据联邦宪法的精神……我不知道为何会有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
他今天出席伊斯兰党第58届国代表大会主持开幕礼后,对记者这么说。
伊斯兰党宗教司理事会主席哈仑泰益昨天指出,民联基本上同意,如果民联在第13届大选后获胜,将执行伊斯兰刑事法。
阿兹莎斥不负责任者渲染
人民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则说,不负责任的人士渲染伊斯兰刑事法的课题。
陈胜尧说:“根据哈迪阿旺在开幕礼上的致辞,他并不是这么说(有关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他只是说福利国及团结。”
他说,福利国negara berkebajikan不等于welfare state,因为意义不同。
“伊斯兰的福利国以团结、让年轻一代迈向更进步的方向,比共产或社会主义国家的福利国涵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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