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针对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罪不成立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将于明年2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上诉庭副主簿官嘉纳吉斯瓦丽今日在内庭为此上诉案进行案件管理时,择定上述日期再度进行案件管理。

控方的代表是纳吉查卡利亚副检察司,安华的代表律师是兰卡巴星。

需时间确定证据记录

兰卡巴星告诉记者,控辩双方需要更多的时间确认储存在光碟内的证据记录。

“约有22张光碟,非常的庞大和技术性。”

他说,双方都未完成确认证据记录的工作,法庭因此给他们时间整理,此过程相当耗时。

吉隆坡高庭于1月9日裁决安华被控与其前助理赛夫进行肛交的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65岁的安华被控在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10分至4是30分之间,在蒂莎白沙罗公寓与赛夫进行肛交,抵触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的刑罚。

控方于1月20日入禀上诉通知书,7月9日以9个理由提出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