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致力增设“可负担房屋”库存之下,雪州政府已经允许发展商申请把原有政府规定他们建设的廉价屋转换为“可负担房屋”。

无论如何,雪州行政议员依斯干达表示,“可负担房屋”的发展申请,仅可能被核准于廉价屋需求量低的地区;该申请也可能被核准于尚有很多廉价屋售不出去的地区。

“建筑形式、公共设施和周遭的基本建设都在考虑范围内。”

由于有人投诉申请的过程中存在偏差,因此依斯干达解释申请和核准这项申请的程序,即每项申请将经由以下部门和单位查核,并向行政议会提出技术建议:

1)雪州城市和乡镇计划部门

2)有关的地方政府

3)雪州房屋和产业发展部门

发展商难影响决策单位

他说,依据上述的技术建议,雪州土地局将提供意见予行政议会,关于该项申请应该被拒绝或者被核准。

他指出,由于每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很多,因此发展商难以影响所有涉及决策的单位。

“尽管可能发展商能够影响到雪州房屋和产业发展部,但是该项申请仍然要得到行政议会的通过。”

“在雪州政府实施公开和透明政策的政策下,我不会阻止雪州房屋和产业发展部或任何一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被审察或检视。”

“我也要在此声明,一项申请批准与否由行政议会以一致或多数议决,而非主掌房屋部行政议员的个人决定。”

可负担房屋具七特征

针对有人投诉可负担房屋的特征不清楚,依斯干达列出雪州可负担房屋的7个特征:

1)建议售价在8万50000令吉至12万令吉之间;

     

2)房子的面积在850方尺至1000方尺之间;

3)最时髦的“绿化”建筑设计概念;

4)考虑建筑工程、环境和社区的负荷和需求形式;

5)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例如:休闲娱乐、交谊等供乐龄和残障者使用的空间;

6)低廉的维修费用;

7)发展商的盈利不应超过10%。

他说,州政府要确保可负担房屋的特定对象是月收入介于2500令吉至5000令吉者,而可负担房屋的申请流程一般皆公平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