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锋报》再次输掉诽谤官司,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判,该报与总编辑阿都阿兹诽谤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支持合法化同性恋。

法官辛韩(V T Singham)宣判时认为,《前锋报》的报道,已经贬低安华的名誉,导致后者受人奚落。

起诉前锋报诽谤

安华是在1月20日入禀法庭,针对《前锋报》转载《英国广播公司》专访他的报道时,指他支持合法化同性恋,对他构成诽谤。

安华把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及总编辑阿都阿兹列为答辩人。他向《前锋报》索取5000万令吉赔偿,另加5000万令吉加重赔偿和5000万令吉惩罚赔偿。

《前锋报》是于1月17日头条报道,前雪州伊斯兰党主席哈山阿里斥责安华质疑我国的反对同性恋法律,并指责对方意图合法化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活动。

《前锋报》同一天在第10页,也刊登一则标题为“寄生虫侵蚀伊斯兰党,安华必须被拒绝”的新闻引述哈山阿里的谈话,指称安华接受《英国广播公司》访问时,表示支持同性恋合法化。

断章取义安华言论

法官今日下判时,也批评《前锋报》没有秉持专业新闻操守。

“安华的言论已被断章取义,因为他在《英国广播公司》的访问,清楚显示他并非支持合法化同性恋和跨性别活动。”

“有关文章不正确、扭曲和断章取义,并且无法纠正。有关文章的目的是要说安华认同它。在有关文章出街一周后,当辩方接获安华的律师信,没有专业的刊登更正,并且完全漠视。”

法官表示,《前锋报》理应回复有关律师信,并刊登安华的澄清,但是该报却选择维持有关新闻。

“总结来说,法庭认为两篇文章都诽谤。没有任何文章可以被用在政治目的来诽谤任何人。这是对起诉人的人格攻击。”

他说,阿都阿兹理应向安华求证,其在《英国广播公司》访问的真实性。

“公众或读者并没有责任去调查。若他们(前锋报)要检查,大可从《英国广播公司》下载有关访问,以便调查有关指控的真伪。”

公众期盼司法独立

法官指出,起诉人成功证实,有关文章具有恶意。

法官在宣读超过1个小时的判词时也表示,记者与编辑必须谨慎,他们所写的新闻不应纳入任何责难任何人的言论。

他说,《前锋报》根本就不应刊登有关文章。

法官也提到,公众希望独立的司法系统,因此他承诺不会辜负大众的期盼以及宪赋的民主权利。

法官也宣判,辩方必须支付4万5000令吉的堂费。法官将在2月15日评估,《前锋报》所需赔偿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