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漫长的争取与等待后,选举委员会终于公布一套制度,以供旅居海外的马来西亚公民登记成为邮寄选民,在大选中邮寄投票。

选委会已经从昨日起,开放接受海外选民的登记。有意者最迟必须在国会解散前提呈申请。

其中一项条件是,有关海外选民必须在国会解散前的5年内,回国至少30天。选委会将向移民厅查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这项条件,以定夺是否批准他们成为海外邮寄选民。

四地区公民须回国投票

根据选委会网站公布的声明,海外公民必须先行注册成为选民,才能申请在海外邮寄投票。

不过,住在泰南、新加坡、汶莱和加里曼丹省的大马人,并不能享有这项便利, 必须回国投票 。

选委会网站 也上载了申请表格与指南,还有一份问答解释有关程序。

提名日后通知是否批准

海外公民可以从昨日起到国会解散的那天,提呈申请表格。选委会将在提名日后通知申请者是否获批成为海外邮寄选民,但申请人也受鼓励检查选委会网站,以查核申请结果。

选委会在公布大选日期后,将会宣布一个日期与时间,以让合法的海外邮寄选民到大马驻外国大使馆领取选票。

选委会也鼓励海外选民在大使馆投票。但他们可以领取选票后,在隔一天才把选票归还大使馆。

不过,选委会并没在问答声明中解释,将如何确保海外邮寄选票的公正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