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三苏律师录供属滥权
隆高庭撤销反贪会传召令
执法单位查案是否能够将执行任务的律师,牵扯进入调查?高庭今天给予了否定的答案。吉隆坡高庭在今天具有标杆意义的判决中,撤销了反贪会去年要求两名律师录供的传召令。
《星报》网站报道,高庭法官扎丽哈(Zaleha Yusof)今天批准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oya)与慕尼(Murnie Hidayah Anuar)针对反贪会的传召令所提出的司法审核。
扎丽哈表示,该传召令是错误、无效、无法执行,同时也是一种滥权做法。
拉蒂花与慕尼是在2012年3月19日,陪同他们的当事人,即国家养牛公司前顾问三苏巴林到反贪会录供后,接获反贪会要求两人录供的传召令。
《星报》网站报道,高庭法官扎丽哈(Zaleha Yusof)今天批准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oya)与慕尼(Murnie Hidayah Anuar)针对反贪会的传召令所提出的司法审核。
扎丽哈表示,该传召令是错误、无效、无法执行,同时也是一种滥权做法。
陪当事人录供反遭传召
拉蒂花与慕尼是在2012年3月19日,陪同他们的当事人,即国家养牛公司前顾问三苏巴林到反贪会录供后,接获反贪会要求两人录供的传召令。
该传召令表明,若两人拒绝从命,则将违反《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48(C)条文,而面对高达1万令吉罚款,或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三苏巴林当时是就国家养牛私人有限公司(NFC)执行主席莫哈末沙列涉贪案到反贪会录供。
律师指反贪会滥用权力
不过,两名律师认为反贪会滥用权力,同时违反联邦宪法第5(2)条文,因此针对传召令提出司法审核申请。
他们将反贪会、马来西亚政府及反贪会助理官员苏兹娜(Suziana Ali)列为答辩人。
《马新社》报道,扎丽哈今天下判时表示,“我看不见有任何逻辑,需要给原诉人(两名律师)发出传召令,以向他们录取口供,他们只是代表当事人而已。”
扎丽哈认为,反贪会如此做法仅旨在要求恐吓,并且取得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机密资讯。
反贪会无权向律师录供
除了撤销传召令,扎丽哈也裁决传召令不合法,同时反贪会官员无权向代表当事人的律师录供。
无论如何,扎丽哈没有给予原诉人任何的赔偿。
拉蒂花与慕尼今天的代表律师是西华拉沙,而反贪会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阿芬迪(Effandi Nazila Abdulla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