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06分更新

两名在国安法下被扣留的退伍上尉雅兹苏法阿(Yazid Sufaat)和宗教师哈丽玛胡先(Halimah Hussein)今天在吉隆坡高庭都否认有罪。

他们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我没有罪,我要求审讯。”

雅兹被指控鼓吹叙利亚的恐怖主义活动,而哈丽玛被指控与雅兹共谋。

雅兹的控状书指出,“你有意识地鼓吹特定的意识形态,以便宣扬恐怖活动,这可以合理地解释为威赫叙利亚公民”。

雅兹被指控于2012年8月1日至10月20日早上8点半至10点半之间,在雪兰莪安邦再也一地点鼓吹暴力行为,违反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G(1)条文。

而哈丽玛则被控同样时间和地点,跟雅兹共谋鼓吹暴力行为,进而触犯刑事法(574法令)第130G(1)条文,同读刑事法典109条文。

拟申请撤销控状或展延

在2007年修正落实的刑事法典(574法令)第130G(1)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触犯者将面对高达30年的监禁以及罚款的刑罚。被告也不能申请保释。

该案将由吉隆坡高庭法官卡玛丁哈欣(Kamardin Hashim)审理,案件定于4月22日过堂,并且于5月20日至23日以及6月17日至21日审讯。

不过,辩护律师阿米尔韩沙(Amer Hamzah Arshad)向法官表示,他有意代表被告申请撤销控状或暂缓审讯,直到撤销控状申请审理完结为止。

二月下旬审保护令申请

另一方面,另一名国安法被扣者莫哈末希尔米(Mohd Hilmi Hasim)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则安排在2月25日,同样由卡玛丁哈欣审讯。

2月8日,雅兹和哈丽玛原本被控上安邦推事庭,但该庭无权审理该案,随后又转到沙亚南高庭。

不过,沙亚南高庭却没有法官能聆审该案,因此最终转到吉隆坡高庭审理。两人未来在高庭面临审讯的地方,其实就在雅兹经营的食堂的楼上五楼。

雅兹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扣长达7年,2月7日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大厦自己经营的食堂遭援引国安法 扣留

莫哈末希尔米是雅兹的员工,也在同一场合被捕。哈丽玛则于同日在雪兰莪加影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