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政府上诉申请
伊斯兰姐妹会书籍解禁维持
伊斯兰教姐妹组织挑战内政府查禁其出版品的努力,取得第三度的胜利。联邦法院今天驳回政府上诉准令申请,使得《穆斯林妇女及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挑战》一书得以继续摆脱政府查禁。
联邦法院五司主审法官哈欣尤索夫(Hashim Yusof)表示,政府提出的理由无法满足申请上诉准令的要求。
“因此,上诉驳回,没有要求堂费的决定。”
其他承审法官包括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阿末马鲁(Ahmad Maarop)、查丽哈(Zaleha Zahari)和再努恩(Zainun Ali)。
联邦法院五司主审法官哈欣尤索夫(Hashim Yusof)表示,政府提出的理由无法满足申请上诉准令的要求。
“因此,上诉驳回,没有要求堂费的决定。”
其他承审法官包括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阿末马鲁(Ahmad Maarop)、查丽哈(Zaleha Zahari)和再努恩(Zainun Ali)。
伊斯兰姐妹组织律师是玛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山慕干(K.Shanmuga)、法里阿查(Fahri Azzat)、泽奈吉尔(Jenine Gill)和艾斯顿(Aston Paiva)。
而代表内政部与政府的是高级联邦律师诺希山(Noor Hisham Ismail)和三苏波哈山(Shamsul Bolhassan)。
出版三年后才遭查禁
这次受争议的刊物是著名国大教授诺拉妮奥曼(Norani Othman)编辑,由伊斯兰教姐妹组织在2005年出版,并获多所国外大学列为教材。
但是在出版3年后,时任内政部长赛哈密在2008年7月31日援引《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将该书列为禁书。
被指玷污伊斯兰纯洁
内政部指控该书“危害公共秩序”,书籍内容“玷污伊斯兰的纯洁性、宣扬违反逊尼派的教义、违反我国的伊斯兰条规,引起质疑的公众不安”。
伊斯兰教姐妹组织在2008年12月15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审核内政部这项决定。高庭在2009年12月21日宣判撤销内政部的禁令。
政府之后上诉同样受挫,上诉庭于7月27日裁决维持高庭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