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3年前一则广告,称呼首相夫人罗斯玛为“第一夫人”后,掀起僭越批评和争议。虽然如此,罗斯玛至今坚称,她使用“第一夫人”称号没有引起任何问题,只是有心人要炒作该课题。

询及许多人质疑其“第一夫人”称号,她在其昨天发表的自传第146页举例,第一夫人峰会的出席者,都是治理该国的最高领袖,包括总统和首相的妻子。

“在丈夫都是被人民委托治理国家,她们都是‘第一夫人’。我不认为(我们)需要质疑。”

元首后称第一夫人是贬低

rosmah mansor biography book launch event 190313 11 罗斯玛(右图)说,马来西亚继承英国式治理,即皇室中的最高元首是一国之首,而首相是行政首脑。

“对于一些国家如美国和法国,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都是总统,因此总统妻子是第一夫人。”

“假如我们称呼元首后是第一夫人,这等同于为陛下降级。”

有些人故意质疑以及炒作

罗斯玛认为,很多人可以理解第一夫人称号问题,只是有些人故意质疑以及炒作成为课题。

罗斯玛在2010年4月陪同首相纳吉前往美国纽约出席核安全峰会。《纽约时报》在4月15日刊登对开的两版 彩色广告 ,恭贺罗斯玛荣获一项“国际和平奖”,同时尊称她为“第一夫人”。

rosmah new york times first lady 150610 随后,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所主持的“今日大马”网站,抨击罗斯玛僭越,因为按照大马宪法第32条文,国家元首才是最高领导人,而第一夫人理应是元首后,而非首相夫人。

公正党妇女组主席朱莱达在2010年5月18日也炮轰罗斯玛僭越元首后的“第一夫人”称号是不礼貌的举动,似乎要贬低王室,更属于近乎背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