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半更新

前交通部长林良实巴生自贸区土地交易欺骗案,再出现不利于辩方的发展。自贸区发展商兼旧地主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员费沙阿都拉(Faisal Abdullah)透过律师通知说,他不会出庭供证为林良实辩护,且会撤销向他发出的一切传票。

费沙阿都拉是继 首相纳吉与前首相阿都拉 ,第三名不愿意配合辩方的证人。

辩方代表律师王健强今午在庭上说,他今午12点半接到费沙阿都拉代表律师的通知及来函,通知说费沙将会撤销要他出庭供证的传票。

称明天审讯不能继续

NONE 王健强说,“费沙的代表律师在今午告诉我,其当事人指示他撤销法庭传票。”

他也表示,费沙(左图)目前仍未接获传票,但已透过律师说,会撤销所有发给他的传票。

这导致辩方在没有辩方证人之下,要求法庭展延审讯。

王健强表示,“因此明天的续审不能进行了,我要求法庭展延至一个恰当日期。”

法庭决定将案件展延至6月19日至21日、7月15至18日与21日至31日。

一再遭遇证人不合作

辩方在进入自辩审讯中,一再遭遇证人不愿合作的遭遇。

本月12日,王健强通知法庭说,纳吉与阿都拉的代表律师口头上说,将撤销两人的法庭传票。

费沙阿都拉原本也十分配合,辩方曾四度进行与前者面试,惟在本月18日正式要出庭时,费沙阿都拉却透过律师说,有关 传票已届满 ,因此不愿在没有全新传票下上庭。

 
辩方已传召六证人

辩方至今已传召六名证人,包括两名专家证人特许会计司莫绍贤与沙萨、前首相马哈迪、两名前部长阿都卡迪与冯镇安等。

林良实于2010年7月29日被控 欺骗内阁 ,主控状指他在2002年9月25日至11月6日担任交长期间,向内阁呈报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845万令吉的地价,蓄意隐瞒额外的7.5%年利,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18条文。

这令政府最终被迫额外支付7亿2001万令吉,即以18亿847万令吉购买这片地段。

一旦罪成,林良实可被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良实也在两项欺骗的交替控状,即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被控,面对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高庭去年3月9日裁决林良实欺骗 表罪成立 ,必须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