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略联盟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发动签名运动,以便向教育部长慕尤丁呈交《国民型华文中学十大诉求》,敦促政府修法恢复国民型华文中学地位,改善其资源不公困境,并落实当年政府给予改制中学的一切承诺。

行动方略联盟改制中学发展委员会主席张金祥今天发表文告吁请全国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会、家教协会及校友会支持及响应由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所发动的“国民型华文中学诉求”签名运动。

该签名运动准备向慕尤丁呈交《国民型华文中学十大诉求》,以便改善及解决国民型华文中学面对的困境与问题,并落实一切承诺。

该诉求主要是敦促政府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恢复国民型华文中学的法律地位,同时给予足够的拨款、师资,并允许三分之一的时间使用华文教学和可以自由使用华文发扬中华文化等。

诉求也要求2013-2025教育大蓝图和信托学校必须涵盖国民型华文中学。

没有履行华文中学改制承诺

张金祥强调,国民型华文中学是改制中学,却如弃婴般,始终不获政府如对待国民中学般,享有一切建设与发展。更甚的是,政府没有履行在1961年要求华文中学改制时的承诺。

张金祥认为政府这种不公平的施政,必须纠正过来,以免国民型华文中学的权益日渐被蚕蚀,而失去原有特征与主权。

他希望全国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会、家教协会及校友会,是时候站出来捍卫国民型华文中学的董事会主权,踊跃支持及响应诉求签名运动。

有意响应诉求签名运动者须于今年3月31日前联络: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主席林荣华012-505 0173或秘书张贞明016-555 6889或森华堂秘书处06-763 9408,以索取“国民型华文中学诉求签名运动”表格。

以下是《国民型华文中学十大诉求》内容:

一、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恢复国民型华文中学的法律地位。吁请政府履行在1961年要求华文中学改制时的承诺,包括:有足够的拨款、建校、师资、允许三分之一的时间使用华文教学和可以自由使用华文发扬中华文化等。而根据后来的1996年教育法令基本上已不存在国民型华文中学的地位,只是一概被称为国民中学。

二、要求政府明文规定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部的主权,必须授权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部推荐和认可校长及行政人员应有的权利。

三、要求政府资助一切学校的软硬体设备。

四、要求政府拟定完善地中学华文教师培训计划,以有效地解决国民型华文中学华文师资严重短缺问题。

五、要求2013-2025教育大蓝图和信托学校必须涵盖国民型华文中学。既然国民型中学已经在国家教育体系下,2013-2025教育发展大蓝图就应该公平的涵盖国民型华文中学的发展与建设。政府将在2013-2025教育发展大蓝图下成立信托学校,并成立董事部参与信托学校的建设及发展。政府最终要在2015年落实推行500间信托学校的目标。而国民型中学本来就拥有董事部,呼吁政府承认国民型中学为信托学校,以便国民型华文中学的董事部能更有效的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六、呼吁教育部应招聘更多的华裔当教师。在教育大蓝图中,2001至2011这10年内,华裔师资从17%降到14%。如以马来西亚有30万老师为标准计算,3%表示减少9,000名华裔老师,这也是加剧国民型华文中学华文师资缺乏的原因。

七、促请政府在推行技职教育之际,必须将国民型华文中学纳入其中。从2013年起,政府在全国一些选定的中学推行技职教育,可是名单中竟没有任何一间国民型华文中学。

八、国民型华文中学校长、副校长及学校行政人员必须具备大马教育文凭的华文资格。

九、国民型华文中学坚持以英文教数理。呼吁政府确保中学在过度期,拥有足够的英语数理课本,并在校本评估应以双语出题。

十、一致反对增加大马教育文凭历史科的第三试卷,以免造成学生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