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驳斥森州议长拉萨曼梳关于“30天缓冲期”的谈话,强调根据宪法和法令,国会和州议会都必须在解散60天内举行选举。

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今天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说明,联邦宪法、各州宪法或相关法令都阐明,国会或各州议会一旦解散,就必须在60天内举行选举,不存在所谓的缓冲期。

“据我所知,法律阐明的是选举须在议会解散的60天期限内举行。”

拉萨曼梳昨天指称,若森州议会解散后选举无法在60天内举行,仍拥有30天的缓冲期,即可在90天内举行选举。

“我有60天决定森选举”

NONE 阿都阿兹(右图)指出,他已指示森州选委会主任向议长办公室或议长本人了解此事,也会了解议长是否遭媒体错误引述。

询及选委会何时开会商讨森州选举事宜,阿都阿兹表示,森州须在60天内选举,选委会也同样可在60天内达成决定。

“选委会将坐下来讨论森州何时选举的事,我有60天时间(来决定),直至5月28日为止。”

议长指具有30天缓冲期

《星洲日报》今天报导,森州议长拉萨曼梳昨天签署森州议会自动解散公函给森州选委会时,向现场采访媒体说若森州无法在60天内选举,另有30天“缓冲期”。

拉萨曼梳也说,若森州议会解散90天都无法组成新政府,那森州最高统治者可行使权力选出州政府。

针对拉萨曼梳指称统治者可选成新政府一事的声明,阿都阿兹表示不肯定法律是否有相关说明,并指出已指示森州选委会查阅相关法令。

绝不可能 逾90天未选举

阿都阿兹也说,即使真有法令阐明森州90天内无法选举、森最高统治者可以指派森州政府,但他认为此事不会发生。

“我不会让(森州解散后90天都无法举行大选)的事情发生。”

阿都阿兹有信心的说,选委会一定可以在60天内,决定一个全国与各州同时举行大选的日期。

他重申选委会的立场,即同时举行全国与各州选举,节省时间与金钱。

 
《当今大马》尝试联络拉萨曼梳取得联络,但未果,其议长身边官员声称他在开会,要求今天稍后再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