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入主中央将废除地选禁令
林冠英抨总检长反对槟州申请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披露,总检察长已针对槟政府入禀联邦法院,争取恢复地方选举的诉讼提出反对。因此,联邦法院择定5月29日,聆听他们的许可申请。
由于法院在全国大选后聆审申请,他说,若民联在大选中获得大多数的委托,他们会立刻取消联邦政府在此案中的反对立场。
尽管民联宣言没有阐明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但林冠英承诺,民联将采取行动,恢复马来西亚的地方民主,包括废除联邦政府禁止地方选举的禁令。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披露,总检察长已针对槟政府入禀联邦法院,争取恢复地方选举的诉讼提出反对。因此,联邦法院择定5月29日,聆听他们的许可申请。
由于法院在全国大选后聆审申请,他说,若民联在大选中获得大多数的委托,他们会立刻取消联邦政府在此案中的反对立场。
尽管民联宣言没有阐明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但林冠英承诺,民联将采取行动,恢复马来西亚的地方民主,包括废除联邦政府禁止地方选举的禁令。
阻选举证明国阵反民主
林冠英今天发文告表示,代表纳吉政府的总检察署已在联邦法院反对,槟州政府及前人民醒觉运动主席拉玛克里斯南双双提出的申请。
他们是在今年3月初根据2012年地方政府法案(包括槟岛与威省)上书,向联邦法院申请赋权槟州议会,允许选民选出槟州地方政府的市议员。
林冠英表示,总检察长反对槟州政府申请让全槟160万人民选出他们属意的市议员,再次证明了国阵反对地方选举及反民主。
先由单一法官聆听申请
他说,联邦法院单一大法官将在5月29日,聆听槟州政府联同P拉玛克里斯南,在联邦宪法第4(4)条款下绕过高庭与上诉庭入禀联邦法院,挑战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中禁止地方政府选举的第10及第15条文的申请。
“一旦成功,此申请将在较后的日期,由联邦法院多司会审,以在联邦宪法第128(1)条款下,行使其原有的司法权。”
林冠英表示,槟州政府希望能够尽快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是根据民联的民主信念,也即是民有、民治及民享。
抨委任制导致槟受忽略
“我们认为,槟州在过去18年遭受忽视的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可归咎于前朝国阵州政府的政治委任市议员制度。此举更让威省市政局在2008年之前,因亏损了2亿3000万令吉而几乎破产。”
他提醒,马来西亚人曾经在1951年至1965年间,整整十多年间有权力选出他们所属意的市议员。但在印尼冲突事件中,地方选举从此被搁置。唯时任首相的国父东姑阿都拉曼答应国会下议院,一旦冲突结束,地方选举将会恢复。
“他当时说:只要尽快恢复和平与宁静,我们将会赶紧竭尽所能筹备地方选举...... 一旦宣布和平的到来,我向国会保证将会进行选举。印尼冲突事件于1966年结束。自此,我们为了联邦政府恢复地方选举这个承诺,苦等了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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