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改登四分一版位道歉启事
卡立撤前反贪主席藐视法庭案
马新社刊载: Apr 15, 2013 6:19 PM | 更新: Apr 15, 2013 6:29 PM
法庭聆审雪州原任大臣卡立起诉前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末赛益藐视法庭案,卡立今天撤回其起诉。
双方同意修改同意令,并达致协议,阿末赛益将在14天内于《新海峡时报》刊登四分之一版道歉启事。
法官刘美兰同意卡立申请修改同意令,以及指示上述报章在4月29日刊登道歉启事。
高级联邦律师阿巴扎菲对记者说,卡立代表律师奈也在内庭同意撤回起诉后,刘美兰同意这项方案。
法庭聆审雪州原任大臣卡立起诉前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末赛益藐视法庭案,卡立今天撤回其起诉。
双方同意修改同意令,并达致协议,阿末赛益将在14天内于《新海峡时报》刊登四分之一版道歉启事。
法官刘美兰同意卡立申请修改同意令,以及指示上述报章在4月29日刊登道歉启事。
高级联邦律师阿巴扎菲对记者说,卡立代表律师奈也在内庭同意撤回起诉后,刘美兰同意这项方案。
奈也对记者说,在《新海峡时报》致函总检察署,说明基于该报章的品牌及广告文章版位,不可能在该报章封面刊登道歉启事后,卡立同意上述协议。
双方于3月19日同意,阿末赛益公开道歉,并在4天内在《新海峡时报》封面及《星报》刊登道歉启事。
未遵守协议登道歉启事
67岁的卡立在4月2日入禀法庭,起诉阿末赛益及政府没有遵守协议刊登道歉启事。
卡立指出,阿末赛益已藐视及拒绝遵守法庭谕令,即
没有在《新海峡时报》封面刊登道歉启事。
他把阿末赛益及大马政府列为第1及第2答辩人,并要求支付堂费及法庭认为合适的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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