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提名后不能退选
候选人名字仍印在选票上
刊载: Apr 22, 2013 3:49 PM | 更新: Apr 22, 2013 3:50 PM
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旺阿末指出,在提名日后决定退选的候选人,仍是被视为继续参选,其名字还是会印在选票上。
他指出,选委会已在本届大选废除让候选人选择退选的时限。
“根据选委会的条例,候选人不能这么做(退选),如果候选人还是坚持宣布退选,这就是他的个人权利。”
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旺阿末指出,在提名日后决定退选的候选人,仍是被视为继续参选,其名字还是会印在选票上。
他指出,选委会已在本届大选废除让候选人选择退选的时限。
“根据选委会的条例,候选人不能这么做(退选),如果候选人还是坚持宣布退选,这就是他的个人权利。”
选民仍然可投选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选民依旧可以投选这名候选人,而选票也将被计算。
他指出,在一对一直接对垒的情况下,一方若退选,选举官不可宣布不战而胜,因为选票将被计算。
“选委会相信这不会影响投票程序,而印制选票的工作预计今日完成。”
针对新闻从业员的邮寄选票,他说,截止日期就在今日,选委会预料申请者将可在周末前得知是否具资格邮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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