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小旗被指营造暴力须拆除
李文材斥选举委员会双重标准
自全国大选提名日之后,全国各地选区就掀起一股热潮,纷纷“播种”五彩缤纷的“马来西亚之春”颜色小旗来呼唤改朝换代。不过,务边国会选区的颜色小旗却被指具有暴力元素,而被令拆除。
公正党务边候选人李文材就发表文告斥责选委会双重标准,只是对付“马来西亚之春”颜色小旗,却没有对付同样是非政党旗帜的一马旗帜。
根据文告,1名选委会官员、1名制服警员和一群不知名人士是在约下午4时,到人民公正党松俊花园的行动室,询问当时在现场的李文材有关颜色小旗的寓意及所表达的意思。
自全国大选提名日之后,全国各地选区就掀起一股热潮,纷纷“播种”五彩缤纷的“马来西亚之春”颜色小旗来呼唤改朝换代。不过,务边国会选区的颜色小旗却被指具有暴力元素,而被令拆除。
公正党务边候选人李文材就发表文告斥责选委会双重标准,只是对付“马来西亚之春”颜色小旗,却没有对付同样是非政党旗帜的一马旗帜。
根据文告,1名选委会官员、1名制服警员和一群不知名人士是在约下午4时,到人民公正党松俊花园的行动室,询问当时在现场的李文材有关颜色小旗的寓意及所表达的意思。
选委会官员也表示,他们接获投诉表示这些小旗具有暴力元素,并要求务边区的人民公正党把旗子拆下。
涉嫌营造憎恨及暴力情绪
李文材向官员解释旗子是大选宣传品之一,该行动是宣扬改变和希望之声,而不同的颜色代表政党的颜色,并不表达任何暴力,况且也没阻碍及打扰他人。因此,拒绝拆下旗子。
在与选委会官员谈判大约15分钟后,李文材质问选举委员会官员这些旗子触犯什么条令,并坚持选举委员会官员在出示任何黑子白纸前,他们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随后,该官员出示通告,表示务边国会议席候选人的小旗宣传品,触犯了选举法令第4条(A),营造憎恨及暴力情绪,指示李文材等人在6点半前,把颜色小旗子拆下。
最后,李文材和务边旗下两名州席候选人郑立慷及陈家兴等人,被迫冒雨把旗子拆下。
一个大马旗也非政党旗帜
李文材对此事感到非常不满。他说,在与选举委员会官员协调时,该名官员提出这些小旗并非政党的旗帜,不应该挂起。
李文材批评选委会双重标准,并指全国的一个马来西亚旗帜也非政党旗帜,但选举委员会却不拆下。
迪遮州议席候选人郑立慷及新邦波赖州议席候选人陈家兴,也斥责选举委员会所给予的理由荒谬,郑立慷谴责“营造憎恨及暴力情绪”根本毫无根据的。
他说,选举委员会凭什么断定这些旗帜具有暴力元素。
陈家兴也强调,他们早前举办记者会发布响应“马来西亚之春”,播种改变、民主之旗。他表示,这是一项全国运动,呼吁全国民众5月5日前在住家四周、公园等空地播种代表改变,希望之旗,望传达改变及迎向更美好的马来西亚,传达正面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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