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大臣与首长由马来人担任
前法官指国阵只需修改州宪法
为了确保各州大臣或首长只能由马来人或穆斯林出任,前上诉庭法官诺阿都拉(Mohd Noor Abdullah)今日表示,国阵可以在掌控议会三分二多数优势的州属,行使权力修改州宪法,以达到这个目的。
他说,虽然州宪法已经阐明一州政府首长必须是马来人或穆斯林,但州宪法也有特别条款,允许统治者行使特权,以委任非马来人或非穆斯林出任大臣或首长。
“那要怎么办?如果我们不要(非马来人与非穆斯林担任州行政长官),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在拥有三分二优势的州属,如马六甲与彭亨修改宪法。”
为了确保各州大臣或首长只能由马来人或穆斯林出任,前上诉庭法官诺阿都拉(Mohd Noor Abdullah)今日表示,国阵可以在掌控议会三分二多数优势的州属,行使权力修改州宪法,以达到这个目的。
撤除统治者特权条文
他说,虽然州宪法已经阐明一州政府首长必须是马来人或穆斯林,但州宪法也有特别条款,允许统治者行使特权,以委任非马来人或非穆斯林出任大臣或首长。
“那要怎么办?如果我们不要(非马来人与非穆斯林担任州行政长官),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在拥有三分二优势的州属,如马六甲与彭亨修改宪法。”
“我们可以加入一个条文阐明,必须是马来人与穆斯林,不需要第三条文。”
他解释,一般而言,各州宪法总共有3项条文,谈到委任州政府长官的事项。第一项是有关人选必须获得州议会的多数人支持,其二是必须是马来人与穆斯林。
不过,他说,第三条文阐明,如果有关人选符合第一项条件,那么统治者可以行使特权,让非马来人与非穆斯林就任。
声称不是在提出建议
诺阿都拉是今午在一场选后论坛上,大谈马来人的权益问题。这场论坛题为“后第13届大选检讨会:穆斯林的领导与生存”,是由玛拉工艺大学校友会与半岛马来学生联盟所联办。
他较后受到记者询问时表示,他不是在提出建议,但如果人们不要看到非马来人与非穆斯林出任大臣或首长,那么就必须完成修宪。
论坛的其他主讲人包括了玛拉工艺大学名誉副校长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Arshad)、前伊斯兰党署理主席纳沙鲁丁、穆斯林学术大会堂成员万阿末(Wan Ahmad Fayhsal Wan Ahmad Kamal),而主持人则是前国家干训局总监卡玛鲁丁(Kamaruddin Kachar)。
纳沙鲁丁提伊巫合作
根据《马新社》报道,纳沙鲁丁认为,巫统及伊斯兰党应该继续推动两党合并议程,以巩固伊斯兰教及马来人族群在国内的地位。
他说,在2008年大选后政治格局变化,伊斯兰党虽然作出上述努力,但不成功。
“对我而言,必须把伊斯兰党和巫统合并视为持续议程。只是我无法接受,当有人要推动巫伊两党合并,却有人说要在他们脸上吐口水……这是什么宗教?”
他说,根据他的经验,不是所有巫统领袖是恶魔,同样的,不是所有伊斯兰党领袖是天使。
针对大选成绩分析,纳沙鲁丁认为,应该开始展开国民团结进程,先推动马来人团结。
“重新团结马来人必须成为主要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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