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金钱政治买票没下文
槟州政府自设调查委员会
因举报不明组织在10个巫统获胜的议席派钱给选民,仍不见执法单位采取行动,槟州政府今天宣布设立调查委员会,以彻查影响第13届大选成绩的金钱政治及违例事件。
槟首长林冠英表示,他将在明天的首次行政议会中提出此建议。
选举期间向槟城选民发出“幸运特优奖”票根的不明组织,从上周五开始一连3天向选民分钱,受惠者被指是来自巫统胜出的10个州选区。
因举报不明组织在10个巫统获胜的议席派钱给选民,仍不见执法单位采取行动,槟州政府今天宣布设立调查委员会,以彻查影响第13届大选成绩的金钱政治及违例事件。
槟首长林冠英表示,他将在明天的首次行政议会中提出此建议。
选举期间向槟城选民发出“幸运特优奖”票根的不明组织,从上周五开始一连3天向选民分钱,受惠者被指是来自巫统胜出的10个州选区。
针对此,公正党全国副宣传主任兼槟峇央峇鲁区部主席沈志勤与浮罗山背区部主席阿都哈林已向警方与选委会报案。
咨询宪法专家可行性
林冠英表示,尽管槟民联政府已分别向警方、选委会及反贪会举报,但因对相关机构缺乏信心,因此本身将同步展开调查。
“须知,在选举前后贿选都是非法的。可惜警方、选委会及反贪会至今都没采取行动,导致我们须考虑替代方案。”
由于州政府不曾设立调查委员会,他已咨询宪法专家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而后者已表明可行。
接下来,新任行政议员佳日星及首长法律事务助理杨友毅将协助槟政府办理此事。
贿选违法而无关输赢
林冠英表示,执法单位对公然买票行为视若无睹,仿佛我国没有法纪,而只有森林法则。
“不管分多少钱,都是犯罪。”
负责收集买票证据的槟第一副首长拉昔哈斯诺(Rashid Hasnoh)揭露,当他向反贪污委员会投报时,一名官员竟告诉他说:“你都赢了,不用报案了。”
针对此,佳日星表示,《选举犯罪法令》 第10(A)条文已明确鉴定何谓贿选,候选人是否胜选不在考量内。
州政府可设调查委会
根据宪法专家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本月9日给予槟政府的劝告,授权设立调查委员会的相关法令是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
这项法令第2(3)条文赋权联邦政府及州政府成立调查委员会,即:除了砂拉越及沙巴,任何州属的州政府,只要是合权宜的,都可以成立一个或多个调查委员会,并授权调查委员会进行下列调查工作:(d)任何州政府看来是有利于州内公共福利,或不是直接关系到公共福利的事项。
汤米汤姆斯点出,出现在第2(3)(d)的词汇“公共福利 (public welfare)”,也出现在与联邦最高元首权力有关的第2(1)(d)条文。
“这个词汇在法律上未被定义,但很明显的必须以更宽、更普遍及更广的方式去诠释。国会不可能可以预见到多年来的每一项公共福利事务,因此,我们在诠释方面必须采用‘目的原则’。”
“如果槟州政府充分认为,槟城的公共福利在竞选期间受到不诚实行为的影响,那么州政府在第2(3)条文下,可以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
不能被带上法庭挑战
汤米汤姆斯表示,虽然第2(3)条文的“只要州当局认为”及“只要是权宜的”是针对州当局,但其实法律上意指政府首长,就是槟州首席部长。
此外,他说,只要有关调查委员会的成立是在(州元首接受的)首长谏言州元首后,由州元首委任,那就不能在法庭上被挑战,因为那是不应受法院审判,也因为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一方有“陈述权”在法庭提起诉讼。”
第3(1)条文也阐明,州当局可说明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提供如何执行任务的方向。第3(2)条文则赋权州当局委任调查委员会成员;并建议委员会成员人数须是单数,以便表决时能形成决议。
“我们已经研究法庭如何诠释上述法令第二条文,不幸的是,看来似乎在马来西亚法庭还没有相关法律释义。上述英文同义词出现在1992年法庭及调查法令,但用法有别,不能成为有用的指引。”
因此,他建议,槟州政府若势在必行,可采取广泛的法律释义,成立调查委员会。
办论坛解释获多数票
另一方面,槟州政府资讯部将在本月16日,晚上8点30分在东姑礼堂主办一场名为《民联在13届大选赢得多数票的事实》的公共论坛。
林冠英将亲自为论坛主持开幕,主讲人分别是沙登候任国会议员王建民、班丹候任国会议员拉菲兹及前瓜雪国会议员祖基菲阿末。
主持人为升旗山候任国会议员再里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