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组织敦促大马警方立即无条件释放学运青年阿当阿里,并呼吁马来西亚政府勿援引压制性的法律条文钳制公民的异议言论。

国际特赦组织今天发表文告表示,马来西亚政府应该停止使用煽动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124(B)的条款钳制人民言论自由,并且释放所有和平表达政治信念或异议言论的被扣者。

该组织过去一再关注大马政府利用煽动法令压制政治异议,并指出大马首相纳吉在2012年曾宣布要废除煽动法令。

罪成可监禁最高20年

此前,阿当阿迪在隆雪华堂举办的“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呼吁大批民众上街抗议选举欺诈,之后即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第4条文逮捕与调查。

随后, 警方 扩大调查,再援引更严重的刑事法典第124(B)破坏议会民主条文调查他。

这是国会修正法典后,在去年新增入刑事法典并生效的条文。此条文罪成者可被监禁最高20年。

赋予警方恣意的权力

国际特赦组织批评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过于模糊,涵盖的范围太过广泛,以致威胁言论自由,违反马来西亚宪法与国际法律惯例。

该组织批评,该条文赋予警方恣意的权力,以逮捕和扣留所谓不利于议会民主者。

该组织敦促大马政府修订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并且立即无条件地释放阿当阿迪。

“马来西亚执政者必须确保和平的政治异议受法律和实践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