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前副部长拉京奥津(上图)的儿子,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使用在柔佛峇株巴辖进行建造工程的假文件,惟他否认有罪。

现年31岁的莫哈末尼占,被控蓄意使用一份假文件,这份志期2012年7月25日的文件,被指获得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沙菲益阿达的认证,标题大意是“建议在峇株巴辖进行建路工程的公司名单”,名单内有10家公司的名字。

莫哈末尼占被指与2012年8月8日下午3时40分,在吉隆坡美达广场的星巴克,犯下上述罪行。

最高坐牢2年

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下的第465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阿菲华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被告护照也须交给法庭保管,因为这是一宗获得高度关注的案件。

被告的辩护律师古马仁德兰则要求将保金降低至1万令吉,因为其当事人从去年8月起接受反贪会调查,就给予全面的配合,并表示其当事人今日是自愿出庭。

法官罗斯比雅哈宁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

此案将于6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