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递函促撤大马人控状
吁新国遵守东盟人权宣言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等组织今天前往新加坡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署递交抗议书,敦促新国政府撤销21名在该国集会被捕大马公民的控状与惩罚。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青年团、全民挺明福运动及向日葵选举教育运动(SEED)约7名代表今天前往新加坡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署递交抗议书。
抗议书指出,逮捕行动违反新加坡所签署的东盟人权宣言。该宣言第2、23及24章阐明保障言论与自由自由权,而不计所属人士的国籍。该宣言在去年11月份于柬埔寨的东盟峰会,获得一致通过。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等组织今天前往新加坡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署递交抗议书,敦促新国政府撤销21名在该国集会被捕大马公民的控状与惩罚。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青年团、全民挺明福运动及向日葵选举教育运动(SEED)约7名代表今天前往新加坡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署递交抗议书。
抗议书指出,逮捕行动违反新加坡所签署的东盟人权宣言。该宣言第2、23及24章阐明保障言论与自由自由权,而不计所属人士的国籍。该宣言在去年11月份于柬埔寨的东盟峰会,获得一致通过。
抗议书也表示,对逮捕行动感到遗憾,新加坡虽身为发达国家,但是却保留违反人权的过时法令。
为了抗议马来西亚第13届大选的选举不公和舞弊,21名大马人在5月11日下午4点50分在新加坡鱼尾狮公园集会。他们较后遭新加坡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名逮捕。
新加坡政府较后宣布,撤销他们其中1人的工作准证,以及另外两人的探访签证。
其他国家也有集会
递交抗议书的组织也表示,新加坡政府在芳林公园开辟“演说角落”,保障其人民的言论与集会自由,却限制外国客工行使该自由,有违联合国人权宣言精神 。
抗议书指出,马来西亚人举行的集会,只是不满大马的选举舞弊,而且活动和平举行,没有犯下严重罪行,因此新加坡政府不应重罚他们。
抗议书称,每个国家都有不同法令,但是基本人权是普世价值。马来西亚公民在澳洲、英国、美国、甚至中国都举行类似集会,但是都相安无事。
抗议书是由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廖国华及全民挺明福运动协调员黄业华转交给新加坡驻马最高专员署一等秘书哈利斯和拉玛纳登。
约有10名警员在最高专员署单位的大厦楼下驻守。递交抗议书后,警方也敦促上述组织与记者尽速离开。
逃避东盟宣言义务
廖国华之后向媒体表示,马来西亚政府应保护在国外的公民,而非联合外国政府欺压自己的公民。
他也呼吁,新加坡政府尊重人权宣言,体恤马来西亚人对新加坡建国的贡献,而撤销对上述人士的控状。
黄业华则批评新加坡坚称违法需对付以及不该寻求特殊待遇而将事情政治化的说法,认为这明显是要逃避签署东盟人权宣言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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