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鼓吹恐怖活动案上诉
上诉庭向哈丽玛发逮捕令
上诉庭今日向早前与前内安法令扣留者雅兹,一同被控鼓吹进行恐怖活动的宗教师哈丽玛,发出逮捕令。
在控方告知无法找到哈丽玛后,以阿布沙马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作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阿扎哈及查瓦维。
哈丽玛今日理应出庭面对控方针对她与雅兹及另一名伙伴希尔米,获高庭无罪释放,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三司是援引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6(A)条文,发出这项谕令。
在控方告知无法找到哈丽玛后,以阿布沙马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作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阿扎哈及查瓦维。
哈丽玛今日理应出庭面对控方针对她与雅兹及另一名伙伴希尔米,获高庭无罪释放,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三司是援引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6(A)条文,发出这项谕令。
仅雅兹和希尔米现身
在此法令下,针对被告获释所提出的上诉,上诉庭可发出逮捕令,以将被告带到法庭,同时可以暂时将被告扣留在监狱内,以等待上诉结果,或允许被告保外。
上诉庭择定于6月18日聆听上诉。
在今天的审讯,只有雅兹和希尔米现身上诉庭,以及坐在被告栏内。
他们和哈丽玛于5月20日在高庭获无罪释放,但雅兹和希尔米却在5月27日(周一)再度被控上安邦推事庭,面对成为大马基地恐怖组织成员的控罪。
控方无法找到哈丽玛
较早前,主控官哈纳菲亚副检察司告诉上诉庭,控方在哈丽玛获释后,就已尝试寻找她的下落,但却不成功。
他指出,控方已做好准备,以在哈丽玛缺庭的情况下进行上诉。
不过,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提出反对,因为在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被告必需出庭。
阿米尔韩查续说,控方也需决定是否让3名被告的案件进行联审,抑或是分开审讯,因为上诉通知已将这三人列为答辩人。
他指出,高庭在宣判3人无罪释放后,他已不再是哈丽玛的律师,他今天只代表雅兹和希尔米。
雅兹和希尔米再被控
现年49岁的雅兹是大使路法庭食堂其中一个档口的经营业者,而现年33岁的希尔米则是雅兹的员工。
雅兹是于2月8日,首次被控上安邦推事庭,他当时被指于2012年8月1日至10月20日,早上8时30分至早上10时30分之间,在安邦的一处地点犯下鼓吹恐怖主义,以恐吓叙利亚民众的罪行。
希尔米和52岁的妇哈丽玛,则被控在相同时间和地点,与雅兹串谋犯罪;哈丽玛是与雅兹在同一天被控,希尔米则是在2月21日被控。
不过,雅兹和希尔米于周一再度被控。
控状指出,两名被告在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2月7日之间,在南柏再也(LembahJaya)的一间住屋内,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K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终生监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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